2021年12月17日 星期五

人权捍卫者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持有并传播非暴力、公民不服从的资料被判刑

 

2016年1月29日,人权捍卫者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分别被判处五年、三年半和两年半有期徒刑。

他们都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这三位人权捍卫者最初于2014年5月16日被以“寻衅滋事罪”拘留,但这项指控后来被变更为更严重的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2015年7月,唐荆陵在法庭上作出的一项声明中说,关押期间,他和他的两个同案犯一直不获准出外放风,也不获准发送或接收信件或书籍。

对他们三位的定罪主要与他们参与了2006年唐荆陵发起的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相关。根据起诉书,他们的“罪行”是持有并传播非暴力、公民不服从的资料,租用公寓用于交流信息并储存资料,以及参与了许多人权活动。

唐荆陵、袁新亭和王清营在警察突袭搜查他们租的公寓后被捕。根据起诉书,警方发现了马克·帕尔默所著《粉碎邪恶轴心——如何在2025年之前消灭世界上最后的独裁者》、硅卡恩所著《草根群众组织》、吉恩·夏普所著《从独裁到民主》、罗伯特·赫尔维所著《论战略性非暴力冲突:关于基本原则的思考》以及吉恩·夏普所著《自我解放》等书籍, 总计231本。

2014年11月,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裁决对这三位人权捍卫者的羁押是非法的,对他们的拘留“是因为他们合法行使了《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所保障的权利或自由”。工作组认为这三位人权捍卫者应该立即被释放,并且得到对他们所受伤害的赔偿。

前线卫士谴责对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的判刑,认为这些判决直接针对的是他们合法与和平的人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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