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0日 星期六

柏林墙守卫案的判决


柏林墙守卫案的判决
1991年9月,统一后的柏林法庭上,举世瞩目的柏林围墙守卫案开庭宣判。这次接受审判的是4个年轻人,30岁都不到,他们曾经是柏林墙的东德守卫。
两年前一个冬夜里,刚满20岁的克利斯和一个好朋友,名叫高定,一起偷偷攀爬柏林墙企图逃向自由。几声枪声响,一颗子弹由克利斯前胸穿入,高定的脚踝被另一颗子弹击中。克利斯很快就断了气。他不知道,他是这堵墙下最后一个遇难者。那个射杀他的东德卫兵,叫英格·亨里奇。当然他也绝没想到,短短九个月之后,围墙被柏林人推倒,而自己最终会站在法庭上因为杀人罪而接受审判。
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他的律师辩称,他们仅仅是执行命令的人,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罪不在己。法官当庭指出:“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暴政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柏林墙封闭时东德士兵逃亡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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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社记者彼德·列宾拍摄的这张流传极广的照片成为20世纪人类政治历史的重要见证之一。在所有关于这张照片的解说中,这段文字是最为简洁的:“1961年8月13日凌晨,在铁丝网网成的柏林墙即将封闭的一瞬间,一个参与围墙行动的东德士兵突然跃过铁丝网,投奔西德一方。”然而,在其背后所凝聚的历史风云和血泪故事之复杂与惨烈实远非笔墨所能形容。

从1949年起至1961年8月13日止,逃往西德的东德人多达260多万,约占当时东德总人口的八分之一。不允许人民用手投票的政权往往也不允许人民用脚投票。1961年8月12日晚10时,在德国统一社会党总书记乌布利希在他的别墅里宣布了建柏林墙的决定,他说:“为了社会主义,我们必须这样做。”

8月13日1时,东德国家人民军、警察部队和工人战斗队开始行动,一辆辆军车把士兵和铁丝网运到了工作地点。在夜幕的掩护下,士兵们在路面上钻孔、竖水泥柱然后架设带刺的铁丝网。黎明时分,一条蜿蜒于街道、住宅区、花园,横贯164公里边界线上的铁丝网建成了。

照片中的士兵是黎明中历史性的一跃。

据记载,最终完成的柏林墙全长170多公里,将柏林市192条大街一分为二。墙平均高4.2米,由水泥浇筑而成。柏林墙共有前后两道,其间留有100米宽的无人区巡逻通道,通道内设有防汽车壕、反坦克路障、电网、地雷、自动射击装置等,还设有无数望塔、地堡、警犬桩等设施,对强行闯关者可当场击毙。

1963年6月2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在西柏林发表演讲说:“自由困难重重,民主并不完美,但是我们从来没有垒起一堵墙,把人民挡在其中,阻止他们逃离我们。”他认为,“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堵不是防范外敌,而是防范自己人民的墙。”

在这张照片中的士兵跳跃之后的后继者们,只能选择跳楼、以重型机动车辆撞墙、翻墙、小汽车钻栏杆、开潜水艇、爬电缆卷筒、挖地下隧道、乘空中热气球等方式逃亡。

有统计说,在柏林墙存在的28年岁月里,共有5043人成功越墙逃入西柏林,957人死亡,260人受伤。此外还有约六万人被指控为“企图叛逃”而遭到为期平均十六个月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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