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暴力抵抗的必備工具
有鑒於最近有一部分警察很粗野,進行公民非暴力抵抗(嗆聲)的朋友最好了解警察職權的合法執行範圍與過當的分界線,了解以法律保護自己的方法;並且行動時盡量三兩 成群,有人被警察盤查時,從一開始就要求執法人員出示有效證件,將過程錄音、拍照、錄影進行反蒐證,以便必要時控告警察濫權追訴處罰罪(刑法第125條,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妨害自由罪(第302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傷害罪(第277條)。
為了自保,本文附兩張「教戰守則」縮小版,可以印下來隨身攜帶,也請廣泛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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