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晋忠
我这里简单叙述一下甘地在印度领导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并分析一下其成功的原因。1894年,甘地在南非向最高法院申请律师资格注册,但律师协会因种族歧视,不允许他加入协会;然而法院却以法律面前白人和有色人种人人平等为由判决甘地加入律师协会,这使甘地在南非从事抵抗运动有了合法的身份。
同年,他在南非创建了纳塔尔印度国民大会,以后多次依靠此大会进行集会,募捐,而殖民政府始终没有找理由进行取缔。
2年后,甘地撰文猛烈抨击南非政府的种族歧视政策,令南非白人异常愤怒。当甘地在南非德班短暂停留时,遭到了白人群众的围攻,鸡蛋、石头和砖块都砸向他。关键时刻是当地的警察局长夫人撑雨伞挡住了围攻人群,局长亲自带人保护甘地逃走。当时的殖民地国务大臣张伯伦时候指示一定要将肇事者严厉惩处,因甘地拒绝指控任何人而了结。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此时的英国是个遵守规格的国家。这种规则也许不完善,但规则的制定者却一定会遵守这个规则,哪怕在很多时候规则会对不利于自己。在这个规格的制约下,他们会将游行的人群逮捕入狱,但却不会釜底抽薪—否决殖民地人民的游行自由;他们从心底歧视有色人种,但当其生命财产受到损伤时,政府必须制止破坏社会契约的蓄意攻击;他们为印度人划分出隔离区,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还要遵守;他们会派警察拘捕甘地,绝不会派刺客或克格勃或大内高手进行暗杀;监狱中的甘地失去了行动自由,却依然能读书、写作、会见亲朋好友,而非强制劳动或割断喉管或未经审判就挖肾枪杀随后再向家属索要子弹费。
这就是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能够成功的关键原因之一,你的对手必须是一个讲规则有底线的人(政府),因为“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本质上以我方的对痛苦与残暴的忍耐激发起围观者们被尘埃遮掩的天良,甚至是刺激那些一时不明事理的施暴者,让围观者和施暴者在这伟大的忍耐与他人的痛苦中领悟到暴力的不义,唤起人类天性中的良知;这表面上是心灵力量与物理力量的对抗,但本质上依然是灵魂力量与灵魂力量的对抗,只有忍耐者的“善”能激发起另一方的“善”才有效果,倘若对方是纯粹的“恶”,那一切的忍耐就只不过是可笑的、悲哀的白白浪费而已。
1929年,印度殖民地总督颁布“食盐法”:人们只能到政府指定的食盐专卖店买盐,而且购买时要征收重税。
第二年,甘地带领成千上万的信众来到丹地海岸自制食盐,导致5万人被捕入狱。而他的信奉者,女诗人萨罗吉尼奈杜则率领 2500名志愿者向苏拉特进军,准备占领那里的巨型盐场。美国记者韦布·米勒记录了当时的情况:“甘地的信奉者们默默地前进,在离围栏大约100 码的地方停了下来。经过挑选的一队志愿者从人群中走出来,他们越过壕沟,向铁丝网靠近……突然,一声令下,一大群印度警察扑向迎面而来的示威群众,他们手中的包铁长棒雨点般地落在志愿者的头上。没有一名示威者举起那怕一只胳膊抵挡一下落在头上的棍棒。他们像九柱戏里的木柱一样栽倒在地……但示威者只管前进,直到被打倒为止。”
事后,英国人放弃了“食盐法”,并且沮丧地承认他们在这次事件中“丢尽了英国人的脸”。我们必须感佩甘地及其信徒伟大的自制,执拗的心灵力量。
然而对某国人来说,更疑惑的:
为什么他们就能遇上这么要脸的施暴者呢?
为什么他们就没有遇上那些完全不要脸的施暴者呢??
为什么他们就没有遇上那些用正规军取代警察,用坦克取代警棍,用“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取代“丢尽了英国人的脸”的暴力者呢???
今日,我们读近代史,每当读到学生们满腔热血,或自觉或被策划“和平游行”,向政府请愿却惨遭镇压时升起的是对这“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之伟大精神的感动,还是惋惜甚至嘲笑学生们的幼稚单纯,或者怀疑发起“和平游行”的领导者的动机。
1938年,甘地曾建议犹太人以他为榜样用非暴力抵抗的方式反抗希特勒,犹太领袖马丁"布伯觉得很滑稽,就写信反问:“圣雄,你知不知道,什么是集中营,哪里发生着什么事?集中营里有哪些折磨人的刑罚?有哪些缓慢和快速杀人的方法?”
最后,他痛切地指出:
对于那些不明事理的人,可以采取行之有效的非暴力态度,因为使用这种方式有可能使他们逐渐变得明智起来。可是要对付一个万恶的魔鬼就不能这样了。在某种情况下,精神力量是无法转化成真理力量的。“殉道”一词意味着见证,可是如果没有见证人在场又该如何呢?
不管这个世界上有多少哲人对“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做出过多少非同寻常的评价,它注定不具有“普适性”。这信念的另一个成功案例在美国,黑人马丁·路德·金领导黑人们踏上了同样的道路,1963年8月28日,马丁·路德·金发表了他那著名的演讲《我有一个梦想》,总统肯尼迪当天就邀请他到白宫作客,并诚挚地说:“我也有一个梦想,我梦想有一天,新的民权法案能在参众两院通过”。三个月后,总统带着这个不寻常的梦遇刺身亡。
我也有个梦想,梦想有一天,在我们这片土地上,所有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群都可以通过“和平、理性”的“非暴力”行为来反抗压迫,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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