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7日 星期六

非暴力抗爭的條件

【非暴力抗爭的條件】
曼德拉組織「民族之矛」武裝反抗力量時說,和平抗議遭到無止境的暴力鎮壓,沒有任何理由再忍耐,只有拿起武器反抗,我已將生命置之度外。
因此被判終身監禁(27年)。因為從沒有放棄組織武裝反抗,才可能在有和平希望時,把種族主義當局逼上談判桌,同時以無比的勇氣回歸非暴力。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