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8日 星期二

铁流:不准人聚会饭醉,是哪家的法律?

 来源:参与 作者:铁流
    
     (参与2010年10月22日讯):朋友转来丁东先生新写的愤懑文章,因此事与我有关故贴上博客。 (博    我是《执行宪法第35条,废除审批制,兑现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公开信》的发起人之一。
    自此信在网上贴出后,不少境外媒体对我进行采访,我当然如实回答记者们提出的问题,但立即遭到当局的打压。10月14日那天,法国电视一台三位老外扛着机子来京城俱乐部找我。我是这里创始会员,有近十五年的会籍历史,上至总经理下到每个服务员,几乎都知道我是个最守规则的和善老头。每天来早餐,游泳,然后洗完澡回家。
    尽管他们是中外合资的老牌企业,又是美国佬在管理,但不敢得罪权力,仍不允许我在这里与媒体直面交谈。我便将采访地点改在大厦花园,那里空旷,一片绿草,没椅没凳。法国记者真竞业,那个叫玛丽的年轻姑娘,竟跪着扛摄像机拍镜头,使我感动歉然。想不到奉上峰指旨示的大厦保卫科,派来三四个黑衣大汉驱赶法国记者。我愤怒了,不得不大声咋呼:你们这样做丢尽了中国政府的脸面,当今全世界的人都在谴责中国没有言论自由,你们还嫌不够,竞然火上浇油,还大干特干,难道不感到羞耻吗?我在帮中国政府顾这张脸哟!请放心,我是中国人,说出的话不会伤害民族和政府,甚至会尊重共产党。终归还是草草收场。
    
    我真不知当权者怕什么?我不就说说心里话而已:中共应尽快开放言禁,兑现宪法35条;中宣部不要再搞新闻出版的审批制,尽快实行登记制;刘晓波获得诺贝尔的和平奖,归功于胡XX判他11年徒刑,要不怎么拿得上?既然成全了他获奖,就再成全他去领奖!
    
    这是实话,也是实情。错了吗?
    
    当局为了封住我这张说实话、吐实情的嘴,怎么办?最后把我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度假”。为了国家“维稳大局”,我“积极”配合,不配合行吗?之后,多家外国媒体打电话来,我只好说:对不起,在外地。几时回北京?不知道。
    
    我以为中共五中全会胜利闭幕后,我就自由了!可以说话了!没想到门岗依旧,外出有尾。可我是个“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老顽固”,闷得慌,总想和朋友见见面聊聊天,消消心中不舒之气。
    
    记得上年3月17日“茶叙”闹得一天风雨,我百思不得其解,几十人吃顿饭有什么了不起?后来一位负责人告诉我:吃饭可以,不得超过30人。我谨遵“指示”:凡上30人的“饭醉”既不约请也不参予,够模范了吧!为了庆贺五中全会,把我等善良守法公民带到“民生”社会,约了不到七位朋友,可仍“违规”了。不但午餐被“和谐”,还使参予者人人遭警方约谈。今天早晨起床,应邀朋友急匆匆打来电话:我出不了门,几个便衣堵在门前。我能说什么呢?苦苦一笑:那就改日吧!
    
    我的待遇同样如此,两人跟着,寸步不离。“稳是稳定了”,可心里气难消。丁东先生说得好:“和谐”掉今天的饭局不难,让互联网时代的公众莫谈国事却很难办到。因为国人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也不再恐惧。”
    我们有什么恐惧的呢?政改就得从言论自由,新闻解禁开始。追求民主自由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我坚信中国一定有政改那一天,只在于时间的早晚,这个早和晚就在于我们敢不敢放言国是!天下者乃百姓之天下,国家者乃百姓之国家。无论“家天下”、“党天下”都是行不通的,只有民主宪政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
    
     如果执政党无意于启动政改,公民无妨从捍卫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开始。这是最紧迫的政改,也是最具体、最具操作性的政改。言论自由是宪法35赋予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我们的第一权利,也是公民的最后权利。一个人不自由发言,就是放弃自已的权利。每个公民一定要有主人公的意识,发表意见思考问题,切不可屈服于任何恶势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权自由思考,并且有权发表思考的成果。公民不但有发表这些成果的权利,而且什么都可以思考,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
    
    我们23人发起这份公开信就是这个目的,要大家起来说话,只要我们的说话不对社会造成直接危害,没有侵犯到其他公民自由,纵然发表了错误言论而不应受到追究。公民有信社会主义的权利,也有不信社会主义而信普世价值和宣传普及普世价值的权利;有权批评执政党和任何一级政府权利。公民不但享有这些权利,而且有权在报刊杂志互联网公开发表这些意见的权利。如果在执政党和政府控制下的媒体不能发表,公民完全有权自办媒体发表。国家不但无权对公民言论自由权的行使设置重重障碍,反而有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公民言论自由权的实现,任何不作为都是国家的失职。公民言论自由不受任何非法侵害。可是今天一些部门竟然不准我们聚会饭醉,这是哪家的法律?我们反对,我们抗议!请中共遵守宪法,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不要再干这种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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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丁东先生文章:
    
    今天中午,有朋友邀请午餐。参加者中既有今年10月1日《执行宪法第35条,废除审批制,兑现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公开信》的发起人,也有10月14日《关于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声明》的发起人。当局提前获知信息,分别登门拜访,与邀请者和受邀者打招呼,并派警力值守,这顿饭自然是吃不成了。
    
    于我来说,吃不吃这顿饭倒是小事。但对当局来说,如此维护稳定是否明智,却是一件值得讨论的大事。
     
    发起10月1日签名的辛子陵先生我认识,他年过古稀,本是一位体制内改革的推动者,对胡温寄予希望。要求兑现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不过是促进当政者在不失去执政地位的前提下,把宪法落到实处,因而得到李锐、胡绩伟、江平诸公的支持。发起10月14日签名的徐友渔等先生我也认识。他们都是理性的知识分子,其初衷也是希望官方顺应人类文明趋势,化解官民对立,让中国变成真正的民主法制国家。这也是我乐于参与的原因。温和、渐进、非暴力是他们共同的特点。所以,他们发起的公开信和声明,分别有数百人签名。这些签名者都是出自愿。即使有风险,也愿意承担。这和被《中国青年报》写进《诺贝尔和平奖究竟唱哪出戏》报道的某些首都大学生,可谓截然相反。
    
    按照常人的思维,当局对这些建言,本可择其善者而从之。就是不愿意接受,也犯不着兴师动众,如临大敌。过去说,革命不是吃饭。现在不妨倒过来说,请客吃饭不是革命。但是,某些当政者不是这么看。他们惯常的逻辑是,一旦出现与他们不同的声音,就是敌情。对付敌情的法宝,就是高压。按照这种逻辑,邓小平不惜用坦克镇压八九学潮,江泽民不惜用武力打压法轮功。本朝当政者面对《零八宪章》一类的政治革新诉求,也没有跳出这种逻辑,硬是给刘晓波判处11年重刑,引起国内外舆论大哗。
    
    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刘晓波,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挪威人代表国际社会对中国当政者的又一次善意规劝。从目前的情况看,中国的当政者不肯接受这善意规劝,他们还要沿着原来的逻辑往前走。对外硬着头皮顶住,用经济牌当筹码,与国际社会博弈。对内依赖警力,制止一切不同意见的表达,力求保持舆论一律的格局。
    
    但是,现在国人的觉悟水平已经全然不同。回想毛泽东时代,历次政治运动,毛要打倒谁,党内高层就跟着打倒谁,墙倒众人推。陈少敏在八届十二中全会表决开除刘少奇时趴在桌子上不举手已经是奇迹。如今,当局的政治裁决却完全丧失了公信力,真心追随者寥寥无几。就是拥护者,也很少出于思想的共识,而多出于利益的维系。平民百姓对当局说不,已经司空见惯。这样维持稳定很难,也很累。刘晓波只要关在监狱里,就永远成为当局左右为难的心病。“和谐”掉今天的饭局不难,让互联网时代的公众莫谈国事却很难办到。因为国人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也不再恐惧。
    如今的刘晓波,倒使我想起1936年的七君子。七君子原来是国共两党之外的中间政治力量,起码章乃器、王造时等人,并非共产党。但当局硬要罗织罪名,把他们投入监狱,其结果是大失人心。七君子反而成为国人心目中的英雄。现在刘晓波也是公众心目中的英雄。蒋介石一度明智,不但在次年开释了七君子,抗日战争年代还容纳这些社会知名人士组织政团,参政议政。蒋在当时的政治威望曾如日中天。后来,蒋介石还是迷信以党训政,以武力清除异见,很快丧失人心,败走台湾。这段历史,仍然给现实以有益的启示。
    
    何时跳出陈旧的逻辑,以包容求得真正的和谐,须由当政者自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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