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8日 星期五

查塔呼奇河畔谈汉奸

查塔呼奇河畔谈汉奸

   一九三八年十二月十八日,一架专机从重庆珊瑚机场起飞,下午一点抵达昆明。云南军政首脑龙云率领僚属到机场迎接,彩旗乐队,把冬天的春城烘托得热烈、欢 快。舱门打开了,由空军司令周至柔陪同,一位梳理穿戴得整整齐齐、相貌英俊的中年人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看到欢迎的场面,他有些意外,又有些感动、不安和 苦涩。他尽量显得从容,招手致意,拾级而下,与几张熟悉的面孔略事寒暄,便登车直驱龙云官邸。
  当晚,他与主人谈至深夜。
 
  出逃的第二号领袖
   第二天下午,他又带着十几位随行人员,乘坐由龙云向欧亚航空公司包租来的飞机,直飞法属印度支那的首都河内。傍晚时分,这一行人住进了市区高朗街二十七 号,一栋西洋式公馆内。他们脱下从中国穿出来的一身厚重衣服,换上轻简的夏装。但他们心中并没有随之松快,反而感觉这片原为中国属土、现在的法国殖民地空 气过份闷热和凝重。窗外薄暮垂临,城市轮廓渐渐模糊不清,似乎也预示着他们前途的莫测。
  没几天,一条重大新闻令中国和世界为之侧目:
  “中国国民党副总裁汪精卫从重庆出逃”。
  汪精卫,一个神话的名字,忽然成了惊险小说中的人物。接下来的情节,有夜半刺客,日船北光丸号秘密接应,上海密谋,赴敌国日本首都东京媾和,还都南京成立第二个国民政府……
   就这样,地位仅次于蒋介石的第二号领袖,孙中山的忠实臂膀及其事业的首位继承人,脍炙人口的《总理遗嘱》起草者,当年谋刺清摄政王事败被囚、视死如归的 少年英雄,拖着他那支令世人瞠目的人生败笔,一步一步走向耻辱的纪念碑,成为二十世纪最大的汉奸。甚至可以说,是中国有史以来最大、最著名的汉奸。
  一九四○年,由各党派代表组成的国民参政会第一届五次会议在重庆发出通电,回顾中华五千年历史,虽也偶有叛国通敌之事,然尚未出过“视降敌为救国,称亡国为和平,助敌进攻而有理论,代敌招降而讲主义,颠倒黑白,丧尽廉耻,如汪逆兆铭其人者。”
  在朝野一致的愤怒声讨中,汪精卫度过了他一生最后的几年,终于日本战败投降前几个月枪疮复发,赴日治疗。一九四四年十一月十日,一场美机空袭的第二天,受防空洞的阴湿迸发肺炎,客死于名古屋。
   汪精卫的卖国罪,早已盖棺论定。甚至在他出走河内,公开发表呼应日本近卫首相第三次对华声明的《艳电》时,就注定要被中国人唾弃、痛恨,罪责难逃了。用 一句俗话说,叫做“永远被钉在了历史耻辱柱上”。浙江萧山县海门镇,当地人把汪精卫夫妇雕刻成两个真人大小的裸体跪像,围以石栏,唾迹斑斑,任人羞辱。这 是仿造杭州岳飞墓前,铁铸秦桧夫妇跪像的故事。日本投降,国民政府还都南京,第一件大事就是把筑于梅花山中山陵旁的汪墓给炸开,焚尸扬灰。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中国的土地上几经沧桑,许多陈年往事从人们的记忆中渐渐淡去。当年中华民族最大的敌人──日本,摇身一变为最大的投资商,又到中国开 发经济来了。虽然总还有人,对几十年前的南京大屠杀、对沦为慰安妇的凄惨经历、对细菌部队残忍的人体实验、对钓鱼台岛的纠纷、对日本政要一次次推卸战争罪 责、对供奉在靖国神社战犯亡灵前的香火,耿耿于怀,时起抗议和争执,但毕竟掀不起太大的波澜,无法阻止中日关系越来越亲密,越来越朝着“世世代代友好下 去”的方向发展。民族仇恨可以如此轻易地淡忘,恶邻可以迅速地变为睦友,一切都可以转换、变化,唯有民族的叛徒绝不能原谅。汪精卫仍然无形地跪在那里,接 受世人的无情嘲骂。
 
  恨叛徒甚于恨敌人
   中国人从来都是这样,仇恨自己营垒里的叛徒,远远超过仇恨敌人。也许并不只是中国人,也许所有的国家所有的民族都是如此。这要具体比较,不能一概而论。 但中国人的这一特点,我们是有深切体会的。三十年代在上海主持中共中央日常工作的周恩来,曾下令处决叛徒顾顺章一家八口,老幼皆不放过。如果我们据此认 为,周恩来嗜杀成性,那就错了。他只是对叛徒执行党的纪律,虽然叛徒的家属并没有义务要服从纪律,也并没有违反纪律。
   文革中的刘少奇,是被当做党内最大的走资派打倒的,但中共中央文件中,正式罪名不是走资派,而是“叛徒、内奸、工贼”。这就给他定了死性,罪无可赦了。 走资派顶多是党内矛盾,可以改正,可以悔改,可以东山再起,甚至三落三起。即使是死不悔改,如邓小平,也仍然可以保留党籍,以观后效。叛徒则不然,只有死 路一条。内奸、工贼也差不多。中共党内的整人专家康生,深知这一招的厉害,他不像其他中央文革小组的书生那样,只会傻傻地以“跟毛”还是“跟刘”来划线, 他是发动“抓叛徒”,一抓一个准。康生的老谋深算也不是天生的,是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逐步成熟的,延安整风时他只是“抓特务”为主,那就差远了。文革 后期,江青也学会了此招,要整周恩来,挑来挑去挑了一顶“投降派”的帽子。为什么单挑这一顶?因为投降派一“投”过去,结果就是叛徒。经历过无数风浪,以 善于在任何情况下沉着应对著称的周恩来终于沉不住气了,推进手术室前拼力大叫:“我是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我不是投降派!”
   康生一生以抓叛徒为业,自己也有一块“叛徒”的心病,据说一九三○年在上海被国民党逮捕,旋即放了出来。直到去世前夕,他已经当上党的副主席,宠幸未 衰,在昏迷中犹喃喃有词:“一九二○年,一九二一年,一九二二年,我绝没有叛变;一九二三年,我绝没有叛变;一九二四年,我绝没有叛变;一九二五年,我绝 没有叛变;一九二六年,我绝没有叛变;一九二七年,我绝没有……”惊恐之状,不亚于周恩来。及至“四人帮”倒台,他们最大的罪名也是叛徒:江青、张春桥曾 在上海被捕入狱变节,姚文元是叛徒姚篷子之子,只有年纪最轻的王洪文才实在与叛徒扯不到一起去。当然,还有那位文革小组长,在林彪事件中首当其冲被抛出来 的陈伯达,以及被陈伯达整倒的最后一位高层人物陶铸,也都被证明当过叛徒。只不过陈伯达整人的时候不是叛徒,挨整的时候就发现是叛徒了;而陶铸挨整之时发 现是叛徒,平反之时又不是叛徒了。
  投降派=叛徒=最坏的敌人,已是人们约定俗成的一条公式。
   “正常的”敌人固然可恨,倒还情有可原,因其立场、观点、利益与自己相左。叛徒则不然,叛徒照道理应该是咱们这一边的,或原本就是咱们这一边的,却经不 起威逼利诱,熬打不过,竟然屈从敌人的意志,倒戈相向,教“自己人”防不胜防,起到了敌人想起而起不到的作用。堡垒是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的,叛徒干的就是从 内部攻破的事。这里至少有两点,说明叛徒比敌人更为可恶。第一,叛徒没有气节,人格上可鄙。如果敌人是狼,叛徒则是“断了脊梁骨的癞皮狗”。第二,叛徒知 悉内情,危害性更大。敌人是明摆着的狼,叛徒则是“披着羊皮的狼”。
  敌友定理与叛徒定理
   政治学有一条重要的定理: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这条定理,只概括了“敌”和“友”对于“我”的关系,可称为敌友定理。朋友和敌人,都不是 “我”,即不是“自己人”。对于“自己人”而言,政治学应该有另外一条定理:如果不是永远的自己人,那就是永远的敌人。这条定理,可称之为叛徒定理。
   敌友定理从感情上不大好接受,道理上则无法反驳。叛徒定理恰恰相反,感情上是没有什么问题的,逻辑上却不大说得过去。敌友定理符合现代宽容精神,与灵 活、妥协、理解、纵横捭阖的政治艺术一致。叛徒定理则毫无宽容可言,僵硬、刻板、偏执、狭隘。可以这样认为,敌友定理是理性定理,叛徒定理是情绪定理。鲁 迅说:“倘有同一营垒中人,化了装从背后给我一刀,则我的对于他的憎恶和鄙视,是在明显的敌人之上的。”
  (不光是政治,在一般人际关系中,这两条定理也是成立的。说到底,人际关系也是一种政治。有一种说法,女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就是指女人在人际关系的应对上,常表现得比男人技高一筹。)
  问题是,“友”与“我”怎么区别?
   国共合作,国与共是“友”,共产党内部或国民党内部是“我”。但许多人一开始就拥有国共双重身份,怎么分得清楚呢?是不好分,所以要清党,你到底是国民 党还是共产党,赶紧拿主意吧。拿定了主意,我才好下手,杀谁和不杀谁。从此以后,国是国共是共,分得清清楚楚了,再投过来或投过去,哪怕对方又成了朋友, 也要拿你当叛徒。张国焘就是国共第二次合作期间,从延安溜出来跑到国民党那边去的,照道理当时应该是投友而非投敌,但张国焘却被当做叛徒。王明也是一个叛 徒,他投了苏联“老大哥”。老大哥本来一点都不是敌人,是好得不能再好的友;但根据敌友定理,它总有一天会变成敌。你从“我”变成“友”,说明你迟早会变 成“敌”,进而说明你最终是永远的敌人。也就是说,投友几乎等于投敌。总而言之,都叫做投降派。
   彭德怀上《万言书》,讨论的只是经济问题,后来一吵一吵,就当成野心家了。野心家其实也没什么,不想当领袖的元帅绝不是好元帅;但另一顶帽子就可怕了: 里通外国。这顶帽子一扣,很多年以后,就连一些西方学者也觉得他活该被打倒。如撰写周恩来传记的韩素音教授,仍然认为打倒一个里通外国的彭德怀,比打倒一 个不懂经济的毛泽东要好得多。里通外国本来是捕风捉影,就算是通,也是通向苏联、东欧,社会主义阵营,但这就有张国焘、王明之嫌。彭德怀的罪状虽多,致命 的却是这条罪嫌。因为谁都不会反对:里通外国的领袖是最坏的领袖。
   另一位元帅林彪,不仅“想当领袖”,而且还真当成了副领袖。他的结局是“叛国投敌”,投苏联。其时苏联已按照敌友定理,从朋友变成了敌人,从最好的朋友 变成了最坏的敌人。为什么最好和最坏?因为根据共产主义的原则,共产党是天下一家的。苏共与中共的关系,不仅是友党,更是兄弟党。也就是说,是“亦友亦 我”的关系。所以苏联修正主义被称为叛徒,一举取代头号敌人美国帝国主义,成为最坏。林彪深知此一去,自己一世英名不仅毁于一旦,死后也永无翻身之日。被 妻儿叶群、林立果怂恿挟持出逃之时,内心是极不情愿的,宁可坐等毛来收拾,或者逃到广州去另立中央。他眼噙泪花说:“我至少还是个民族主义者。”
   “民族主义者”,是林彪企图守住的最后底线。他知道无论干过什么,没干过什么,只要守住这条底线,就还有重见天日的机会。否则便堕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蒋 介石被共产党封为“人民公敌”,到头来其民族气节仍为毛泽东所赞叹。中共与苏共亲如兄弟,为了坚持民族气节,毛泽东不惜与赫鲁晓夫公开翻脸,不吃肉也要硬 顶下去。一位西方记者问周恩来:你身上共产主义和民族主义,哪个比重大?他想了想回答:我首先是一个民族主义者。
  最坏的叛徒:汉奸
   现在我们已经可以看出来了,所有的叛徒中,最糟糕的是民族的叛徒。道理很简单,没有比“我族”或“我国”更大的“我”了。如果你背叛的是“我党”,至少 敌党还可能拿你当回事;你背叛的是某阶级,比方当了工贼,至少敌对阶级会喜欢你;而你要是竟敢以本民族为敌,这世界上恐怕没人能原谅你了。你可以改变自己 的党派、信仰、阶级,却无法改变自己的民族种属。
   中国对于本民族的叛徒有一个专用名词:汉奸。汉奸,英文译作“traitor (to China)”,即“(中国的)卖国贼”。这样翻译有些别扭和累赘,不如原中文词那样简洁。英文本来只有“卖国贼”一词,至于卖的是哪一国,是英国,美 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要到时候再说。“卖国贼”的定义很清楚,那就是必须犯了叛国罪。“汉奸”一词,看起来简洁,但是究竟如何定义,却不那么清楚。如 《语言大典》这么解释:“投靠侵略者,充当其走狗,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败类”。这样的解释是经不起严格推敲的,有点只可会意,不可言传的意思。“投靠”、 “走狗”、“败类”,都是含义模糊并且带感情色彩的词。比方怎样才算“投靠”?投降算不算?为人家工作呢?在那边定居呢?娶了人家的公主呢?再反过来,如 果没有发生战争,对方也不是侵略者,你向它出卖国家民族的利益,就不叫汉奸了吗?
  汉奸一词在中国十分流行,因其词义的模糊,常常造成滥用之势。结果到处是汉奸,一不小心就可能当了汉奸──
  乒乓球运动员何智丽自嫁到日本,随俗改为日本姓氏再与中国球员交手,因其仍奋力拼搏毫不手软,被中国观众大骂为汉奸;
  同样是从国家队退下来的乒乓球运动员陈静,代表台湾在百年奥运会力战前队友,差点夺走中国队计划稳拿的女单金牌,也被骂为汉奸;
  外国公司驻中国的代理,以前上海滩称做“买办”,只要他们在与中方洽谈生意时一心维护本公司的利益,就被指为汉奸;
  外资或合资企业内部发生涉外纠纷,中方高级主管批评、惩罚中国职员,也叫汉奸;
  偷越国境,尤其偷越到与中国关系紧张的国家;
  在海外发表言论,批评中国,揭露中国的黑暗面,有损国家的“整体形像”;
  因各种原因要求得到外国的政治庇护;
  被敌国军队生俘;
  不喜欢中国,或者喜欢外国超过喜欢中国……。
  还可以列举许多。有人会说,他们被骂为汉奸,可能带有戏谑的成份,当不得真。那么好,在这些可能的戏谑后面,隐藏着一种怎样脆弱的情感和心理?而戏谑过后,究竟有多少人真正看出了其中包含的荒诞?
  关于“汉奸发生学”
   一九九五年七月号的《读书》杂志,发表了陈建功、王蒙、李辉的一篇三人谈《时代变化与感觉调整》,提到“汉奸”一词,王蒙认为:“在洋场上我们的一些同 胞也有丢人现眼的,一味地迎合人家,或做出一些很不得体的事情,失格失态。……我们的一些朋友就大骂‘汉奸’,我相信这种情绪和态度是非常正义的,但‘汉 奸’这个词还是有特定含义的,如果不是处在被侵略占领的情况下,即使我们说这个人有点儿奴颜婢膝,有点儿丢份儿,有点儿失格,但与‘汉奸’的罪名距离还是 很大的。”李辉认为:“对那些到中国来工作生活的外国朋友我们抱有好感,他们对中国越亲近,我们越感到他们可爱;遗憾的是我们不能以同样的思路对待那些出 国谋职谋生或求学的同胞,以致轻率地斥之为‘汉奸’,要按这种逻辑,那些来华的外国人不就变成‘美奸’,‘英奸’了吗?”
   《读书》是中国文化界享有声誉的杂志,以敢于发表有胆有识的文字著称,这三位作家也都以思想和文笔活跃见长。然而直到接近世纪末的时候,才由他们出面在 这样的刊物上,代表中国的思想界为长期以来蒙受“汉奸”罪的数十万“出国谋职谋生或求学同胞”平反。这个玩笑实在开得也太大了。
   同样是这家杂志,同年的十月号又发表了一篇李零的《汉奸发生学》,专门讨论“汉奸机制”,即汉奸是怎样被逼无奈而产生的。他举了历史上几个著名汉奸的例 子:伍子胥引吴兵灭楚,申包胥请秦军复楚,越王勾践尝吴王夫差之粪,李陵兵败而降匈奴,吴三桂引清兵入关。这几个人除了吴三桂,都是历史上的“正面形 像”。伍子胥灭楚,是因为楚王无道,听信谗言,夺媳杀子,株连忠臣伍子胥的父兄,逼得他出逃吴国,引兵灭楚,掘墓鞭尸。他连夜过昭关的故事,早已改编为名 满京城的京剧剧目。申包胥是伍子胥的好友,为了实现“子能覆楚,我必兴楚”的诺言,竟如秦乞师。人家不答应,便倚廷而哭,七天不吃不喝,终于哭来了救兵, 完成了复国的大业。幸好秦军功成即退,没问他要土地要劳务费。越王勾践的故事更是脍炙人口,他屈膝求生、恭谦事敌、丧权辱国,乃至尝仇人的大便以取媚,如 此“卧新尝胆”其实是恶心丧胆,都成了“笑得最后”的必要代价与铺垫。伍子胥、申包胥、勾践都是汉以前的人物,严格地讲不能算“汉奸”,那时还没“汉” 呢。拿他们举例,是为了说明“汉奸”发生的原理,即动机的正义性:讨伐暴君、光复祖国、忍辱复仇。
   第一个真正的汉奸是李陵,他身为汉朝将军,被俘,投降,娶匈奴公主为妻,终身不归汉。这一系列的过程中,并没有一个崇高的、正义的动机,作为人们往后为 他翻案的借口。他走上这条不归路,是被逼出来的:武帝任人唯亲重用无能、发给的兵马太少而不得不以步卒五千对抗匈奴主力八万、友军拒不救援坐视其全军覆 没、公孙敖谎言其叛致使李陵全家被诛……。所谓“汉奸机制”,李陵一案最为典型。虽然没人说他不是汉奸,但总觉得情有可原。加之李陵是抗击匈奴的名将李广 的嫡孙,又有太史公司马迁为他讲公道话而惨遭腐刑,而且他只老老实实做人家的驸马,并没领兵前来攻汉,因而还能获得相当大的同情。如作家张承志在散文《杭 盖怀李陵》中评说:“当他无家可归,祖国执行不义的时候,叛变也许是悲壮的正道。”
  (据《汉书·匈奴传》,公元前九六年,即汉武帝太始元年,亦即李陵全家被诛不过两年,匈奴使大将与李陵领兵三万余骑追击汉军,在浚稽山转战九日。此役以“伤奴甚众”,匈奴退兵告终。)
   最后一个吴三桂,是导致清朝入主中原的关键人物。历史学家对他大都是贬,也就是“反面形像”。同样是当汉奸,动机一点都不崇高:“冲冠一怒为红颜”;脑 袋也不清楚:说好了只是联清平闯,打到后来却变成了投清灭明;操守则更谈不上了:投了一次就算了,好好地当你的汉奸,还能做成个洪承畴、范文程一类人物, 也不失为一种功名,偏又要再反,叛了再叛。近年有李治亭著《吴三桂大传》,将这个人们印象中“贪生怕死、寡廉鲜耻的末流汉奸”作全面、公正的分析,发现以 前的很多误解。他引清兵入关,本想当申包胥,不料却当了个伍子胥。不论是什么胥,总之他这汉奸当得也是事出有因,身不由己,甚至还有些悲壮和负责任,不能 简单归为“反面人物”一类。何况今日之中国,早已是胡汉一家,当年的“汉奸”,其实是站在“历史的正确选择”一边,为优秀的少数民族统治者取代昏庸无道、 腐败无能的汉族统治者贡献力量。拿吴三桂来说,如果不是他引狼入室,充当侵略军的马前卒,领着中国人打中国人,一个有史以来最好的朝代怎么可能那样迅速地 建立在中国的土地上?这到底是他的功还是他的过?硬要以“功过”来评定,那他最大的过应该是最后对侵略者的背叛,即反叛清朝,破坏新秩序下的安定团结,而 绝非当汉奸这档子事。
   《汉奸发生学》当然没说到这些,只是举了这些“好汉奸”的例。这些汉奸既好,当汉奸又实出无奈,所以我们不能过多地指责他们,要指责也只好去指责迫使他 们当汉奸的“机制”。此文一出,引起反响。上头怪罪下来,追查《读书》“替汉奸开脱”的责任。发生在三年前的“汉奸发生学”,遂无法再发生下去 
 
  李陵有没有投降的权利?
  中国的历史上,值得讨论的汉奸当然不止这几位,作者单挑了那些好说的说,不好说的都避开了。让人觉得,汉奸的发生大致有两种,一是出于正义,一是迫于无奈。这都是可以理解、值得同情的,从长远的历史观照,甚至是应该肯定的。至于其他的机制呢,可惜没能说下去。
   我们再来讨论李陵,不妨就从发生机制着手。假设他不是教匈奴闻风丧胆的名将李广之后,假设司马迁没有因他受施腐刑,假设汉武帝不搞任人唯亲,假设拨给他 的兵马充足强壮,假设没有小人谗言致使他全家被诛,假设没有这一切“机制”,他只是兵败被俘,可不可以向匈奴投降?依汉律当然是绝不可以,就是所有的假设 都是反的也不可以。我们讨论的不是汉律而是道义。不允许自己士兵、将军失败后向敌人投降,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说,未免太残忍了。投降无疑是一种耻辱,但如 果你尽了最大的力量和勇气,陷入重围和绝境无法解脱,那就虽辱犹荣。李陵正是这样的情况。
   战争也是一种“游戏”,有一定的游戏规则。中国古代就有“两国交战不斩来使”的惯例。现代战争更有禁止使用化学武器、禁止杀害和虐待俘虏、禁止攻击红十 字救护人员、禁止攻击平民等等国际条约。固然现实中常有违约的暴行发生,如南京大屠杀之类,但它作为国际间公认的准则是不可动摇的。军人的职责是战斗,而 不是白白送死。在无法取胜和解围的情况下,他有放下武器的权利,他有投降后保持尊严的权利,他有不被自己的同胞歧视和迫害的权利。美军飞行员遭敌方击落生 俘,被迫在电视上供认自己的罪行、指责自己的政府,一旦释放归乡,他仍然会受到英雄凯旋式的欢迎。五十年代,在朝鲜战争中被俘虏的数十万中国人民志愿军官 兵,经过反复斗争、谈判交涉回到中国,却受到二十多年的歧视、审查、迫害。为什么会有这样巨大的差异?这差异到底是制度使然,还是文化观念的不同造成的? 在长期的战争年代,中共一直享有“优待俘虏”的美誉,包括优待“双手沾满共产党鲜血”的国军将领,优待顽固凶恶的日本士兵,即使在敌己双方力量极为悬殊的 江西苏区时代也是如此。能优待俘虏,却不能原谅当过俘虏的自己人。这大概不能说成是一种严以待己、宽以待人的美德吧?
   一般学者认为,中国的汉民族,基本形成于汉代。秦统一诸夏,融合四方各族,即所谓东夷、西戎、南蛮、北狄,经两汉约四百年而有汉族。后来又不断融进北方 各族的血缘,才有今日的“大汉族”。汉族的第一个心腹大敌──匈奴,大部份终于融入汉族。以至于西晋末年,匈奴人刘渊据平阳建汉称帝,竟以汉朝皇室刘氏子 孙自居,口口声声“昔我太祖高皇帝”、“我世祖光武皇帝”,要为汉家的列祖列宗光复丢掉了数十年的江山社稷。既然迟早是汉一家,指责当年的李陵为“汉 奸”,又有何意义呢?
 
  石敬瑭·张邦昌·刘豫
   五代时的石敬瑭,是另一类汉奸。他向契丹乞兵灭后唐,建后晋称帝。为了达到目的,许诺事成之后割燕云十六洲予契丹,并以父礼事契丹主耶律德光,也就是当 “儿皇帝”。其部将刘知远劝谏:“称臣足矣,何必称父;赠以金帛可矣,何必割地。”石敬瑭求兵心切,竟不听从,接受耶律德光册封的中国皇帝,国号晋。史称 后晋。十六州既失,中国北方的门户大开;每年还要向契丹输绢三十万匹,造成国力衰弱。石敬瑭在位仅六年而死,侄石重贵即位,两国关系终于破裂,耶律德光大 举进兵,灭后晋。
   割地是丧权,称“儿皇帝”是辱国,石敬瑭的汉奸罪主要是这两条,再加上纳贡这条较轻的罪。身为一国之主,竟认他国元首为父,固然有失体统,但实际上并不 如纳贡这一条直接影响国计民生来得严重。也就是说,辱国是虚的,交钱(货)是实的。中国一贯重面子不重里子,所以讨论历史往往避实就虚,颠倒轻重,以此为 第一奇耻大辱。其实石敬瑭以前,大唐曾与吐蕃订立过“甥舅之盟”,即唐天子为舅,吐蕃赞普为甥。“舅甥”比“父子”好听一些,却也有辈分之差。人家吐蕃就 不觉得有什么耻辱。既然后来同为中国人,为什么只能听少数民族称汉族为“舅”、为“伯”,就那样饶不得汉人尊别的民族一声“父”?何况石敬瑭也不是汉人, 是沙陀人。沙陀人本为西突厥的一个部落,先投吐蕃,后归附唐朝,逐渐汉化。所以称他为“汉奸”,也有些牵强。
   耶律德光灭晋后,在中国建立大辽,因水土不服,只呆了三个月便北返,行至滦城突发病死。其侄兀欲被将士拥立于镇州,称天授皇帝,是为辽世宗。他这个帝位 来之不易,首先就遭到其祖母述律太后的坚决反对。当年述律太后宠立次子耶律德光,迫使长子东丹国王突欲愤投世敌南唐,为唐明宗赐姓李并更名曰慕华。“慕 华”者,仰慕中华也,彻头彻尾地当了“契丹奸”。这种人的儿子,怎能承继契丹之大统?他居然深得人心,一仗而打败其祖母。辽朝虽为外族政权,后来却努力汉 化,二百多年后为金所灭时,辽人几乎已全部成为汉人。辽史也与宋史、金史并列,为中国的正史。如果不考虑动机,只从历史发展的结果来看,当初石敬瑭割让中 国大片土地予契丹(面积、人口皆超过契丹本土),使之日益强大的同 时,加速并彻底被汉化,最终成为中国的一部份,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金朝灭辽,有宋朝的参与。从宋的角度,要恢复“中国”的版图;从金的角度,则要趁机扩展势力范围,而不满足于只做一个关外藩邦。于是金宋开战,靖康二年 四月,金人攻陷汴京,掳徽钦二帝、后妃、宗室、大臣共三千余人北返,北宋乃亡。金军走之前,特地立了一个中国皇帝,这就是我们要讨论又一个著名汉奸张邦 昌。
   石敬瑭虽是“儿皇帝”,毕竟还建了一个像模像样的朝代,为残唐五代之一。张邦昌接受册封称帝的“楚国”,却只存在了顶多个把月。金人前脚走,康王赵构即 在应天府登基,是为南宋朝廷的“开国之君”宋高宗。张邦昌甩下“楚帝”不当,亲到应天府谒见高宗,伏地恸哭请死。他本是宋朝的廷臣,并不想当皇帝,接受金 人的册封实在是不得已。高宗赵构问中书侍郎黄潜善如何处置?黄答:“邦昌罪在不贷,然为金人所胁,今已自归,唯陛下谅而处之。”于是以张邦昌为太保,封同 安郡王。
   但张邦昌终于没有被原谅。不久,高宗起用因阻挠和议贬至江宁的主战派朝臣李纲,他认为张邦昌身为国家大臣不能临危死节,而挟金人之势易姓更号,宜正典 刑。遂将张邦昌流放至潭州,旋诛死。至于接受金人官职、俨然以“楚国佐命大臣”自居一班朝臣,如王时雍、吴开、莫俦等人,也都遭流放。历史学家称张邦昌为 “伪帝”,金人所封官职为“伪官”,所谓“楚国”亦被称为“伪政权”。“伪”字与“汉奸”一词联系到一起,就是从这里开始。张邦昌的“伪帝”与石敬瑭的 “儿皇帝”最大的不同,不是存在时间的长短,而在于他是外国侵略军册封的,与自己邀请来帮忙的外国“友军”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张邦昌“伪”,而石敬瑭不 伪。“伪”者,假也。也就是不为咱们自己承认。
   张邦昌的节操当然不值得称道,不过倒不是一个为虎作伥、有意出卖国家利益之徒。仅这一点他就比石敬瑭要好。他如果不出面当“皇帝”,侵略军肯定会另选一 人来当,如后来金兵大举南侵,册立前济南知府刘豫为“齐帝”。这是金人“以华制华”的政策。当然不是说,“我不当反正别人也会当,那还不如我当”。重要的 是看他怎么当。张邦昌至少做了两件好事。第一,促使金人退兵;第二,将政权主动交还给中国的合法政府。他手下出任“伪官”的吕好问故意同金人说:“天生南 北风习不同,北兵在南不习水土,且少留兵无济于用,多留兵反而不便。”本来准备留兵实行长期占领、监卫的金军乃全部撤离。而后,张邦昌又依从吕好问等人的 主张,迎接因废居私第幸免于难的元佑皇后入居延福宫,并遣使往谒康王劝进,最后自己跑到应天府请罪。照我看,黄潜善的处理意见是对的,有利于人心的归附。 李纲“正典刑”的主张则失之苛严,断绝了所有因迫于情势而暂时委曲求全的人员归路。及至金兵再次南下,建立第二个伪政权,也就再没有张邦昌的故事发生,而 是一心一意奉金朝为正朔,与南宋为敌了。伪帝刘豫有心报效金人,又打不赢南宋,最后金人嫌他无能,派兵捉住,废为蜀王。这个死心塌地的汉奸,比迫不得已的 汉奸下场还是要好得多。
 
  古代最大的汉奸秦桧
   宋代是中国人重建道德的时代,也是汉民族走向衰落的开始。程朱的理学,民间水浒梁山式的义气,史家欧阳修的节操说教,似乎都无济于事。复国主义的仇恨与 亡国危机的忧思,贯穿了南宋的一百五十年。对金朝是战是和,成了忠臣与汉奸的试金石。这样,就出了一种新的汉奸类型,即主和类汉奸,其最著名的代表人物是 秦桧。
   说起秦桧,人们必然想起岳飞,他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大民族英雄。他的故事妇孺皆知:文武全才,起兵抗金,精忠报国,大破兀术的拐子马阵,名震中原,引起 秦桧的忌恨及宋高宗的不安,连发十道金牌将他从前线召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害,后来平反,封为鄂王,建庙于杭州,受后人祭拜。秦桧是岳飞故事中一个永 远的反派角色,一个阴险的陪衬,死后也未能逃过,被铸成铁人跪像置于岳墓前。本文因专门讨论汉奸,所以主要说秦桧,而以岳飞的故事作为陪衬。
   秦桧是主和的权相,岳飞是主战的名将,将相失和,主要是失在对金这一最重要的国策上。无论如何,秦桧诬杀岳飞,是一桩令人痛恨的政治阴谋,其恶毒不可饶 恕。不仅使原本国力虚弱的南宋痛失一位统帅级的军事人材,而且首开以“莫须有”罪名迫害异己的恶例。他之所以被称为汉奸,在很大程度上即因为此,因为他干 了这种亲者痛、仇者快的坏事。人们怀疑他的动机,是不是内奸?是不是金人派回来破坏抗战的间谍?从他自述的“逃生历险记”来看,可谓是破绽百出,难以自圆 其说。种种疑点,经无数民间传说、唱词、小说、戏曲的演绎,渐渐形成了比正史还要令人确信不疑的事实。以他生前的恶行,这种指控不是没有道理,也的确解 恨。但历史毕竟应该求实,不能以“莫须有”之道,还治“莫须有”发明者其身。
   以中国人对秦桧普遍的痛恨,他死后不久即遭道义上的鞭尸,果有充当金人内奸、间谍的铁证,一定早被载入史册。《宋史》是元朝所修,元先灭金而后灭宋,不 存在要为金人讳及为金人间谍讳的理由。我们从信史上,实在找不到秦桧充当间谍和内奸的证据。秦桧主和,无论是迎合上意还是出于私心,总还是一种政治主张, 不能以此作为定罪的根据。诬杀岳飞固然可恨,但也只能说明其人阴险、专横,不能说就是通敌。他是把岳飞作为主战派政敌,而非作为抗金英雄来杀的。否则,他 为什么只杀岳飞,而没有杀同样战功卓著的其他名将如韩世忠等人?历史上,杀功臣名将的事比比皆是。即如前面提到的李陵的祖父李广,为卫青所逼杀;李陵的叔 父李敢,则被霍去病暗杀。而卫青、霍去病也都是汉代抗击匈奴的名将。
   南宋重相权。作为一名主政达十九年的宰相,评价秦桧一生功过,当然不能单以岳飞事件而论。他的对金主和政策,不是没有道理。事实证明,南宋是打不过金 的。历史学家大都觉得,当时金军横扫中国如秋风席卷落叶,打得宋高宗一逃再逃,直逃到海上才幸免被俘,居然没有最后灭掉南宋,本身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岳飞等将领在抗金战争中,虽然打了几场胜仗,稍敛金人的嚣张气焰,其实对于整个被动的情势并无重大影响,未能扭转战局。如果我们从金人而非宋人的角度来 看,就更清楚了:实际上,金人最大的失策便是与宋议和。假如它坚持要打,一鼓作气灭南宋而征服、统一全中国,胜算几乎是一定的。那样,中国的历史就将完全 改写,金朝就将作为一个单独的大朝代,而不是与另一个偏安于半壁江山的南宋王朝并列在中国的史卷中。正是由于它在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允和了,造成南宋的命脉 延续了一个半世纪,也恨了它一个半世纪,在更北方的蒙古人崛起之时,重蹈辽朝腹背受敌而终至灭亡的覆辙。
   宋代的军力衰弱,偏又好意气用事,老扮演不光彩的角色。前与金人联手灭辽,辽军虽大败于金,宋军也大败于辽,一副趁火打劫却碰了个硬钉子的萎琐相。及至 残辽西迁,宋又暗中与之相通,并收纳金人叛将,破坏与金的盟约,导致自身的灭国之灾。说到底,“靖康耻”是它自己不讲理、投机取巧引来的祸端,怪不得别 人。后蒙古人伐金,又来找南宋寻求联手,宋人只顾雪一百多年前的耻,却忘了前次的教训。金亡之后,南宋的半壁江山也就守不住了。蒙古大军南下,宋人节节抵抗,前赴后继,仍无力回天,无数抗战志士也只能如文天祥,徒发“零丁洋里叹零丁”的悲喟而已。
  议和与“拼死一战”
   辽是宋的世敌,如果宋能不计前嫌,联辽抗金而不是联金灭辽,北宋也就不会轻易覆亡。辽再坏,毕竟只是屡犯边关,远不及金之陷京掳帝来得恶劣。金是南宋的 世仇,如果南宋能不计前嫌,联金抗蒙古而不是联蒙古灭金,南宋也不会轻易覆亡。金再坏,毕竟还允许议和,留给你偏安的辽阔空间与长久时间,远不及蒙古人赶 尽杀绝来得凶残。两宋在国家生死存亡关键时刻的重大失策,在于不懂得政治学的敌友定理,以狭隘的民族复仇情绪代替理性判断与抉择,因而一错再错,一亡而再 亡。
   有人会说,与其屈辱偷生,不如拼死一战。所谓“宁为玉碎,不做瓦全”。听起来慷慨激昂,也符合英雄的做人准则,但套用在国家、民族上,却是毫无道理。国 家既亡,整个民族都沦为亡国奴,岂不是在更为屈辱的环境中偷生?难道你要整个民族都像日本武士道那样“玉碎”,都拼死,都遭屠杀,致使种族灭绝?只要不是 这样,那么国家的苟安就比打不赢也打要好,保全半壁江山也比彻底沦亡要好。秦桧与金人签订的“绍兴和议”,虽是不平等条约,却为南宋争取了二十年的和平, 得到修养生息的机会。平心而论,秦桧是一个不错的经济人材,在他的治下,宋朝迅速修复了战争的创伤,再现北宋时的繁荣景象,奠定了一百五十年的国运基础。
   汉奸的大批产生,自然是在外国入侵,民族面临生死存亡之际。第一个高潮是宋代,第二个高潮是明末,第三个高潮则是日本入侵。中国自从出了个秦桧,以后所 有的汉奸都相形逊色,──不是他们的罪行,而是他们作为汉奸的知名度。秦桧简直就成了“汉奸”的代名词,直到再出了个汪精卫。
   汪精卫遭到各方的一致痛恨,不是没有道理的。从国民党方面,蒋介石领导抗战胜利,如果不跟汪划清界限,有损党和领袖的形像。汪精卫是蒋介石在党内的最大 的竞争对手,双方曾为夺取孙中山继承人的位置明争暗斗;抗战八年,蒋介石对日秘密和谈一直断断续续。彻底否定汪精卫,即确定了蒋的合法性及历史上的地位。 从共产党方面,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汪精卫是国民党著名左派,共产党的有力支持者,蒋介石发动“清共”,汪的武汉国民政府一度站在共产党一边,表示要讨伐蒋 介石,后来居然宁汉合流,一致反共。这种感情上的伤害,已足够符合叛徒定理的条件,而不仅仅是敌友定理了。及至国共第二次合作,全国抗日,汪的南京政府打 出的旗号却是“和平、反共、救国”。旧恨新仇,集于汪氏一身,何况国民党已给他定性在前,正是一条可以任意鞭笞的死狗,绝无再为他讲话之理。从一般民意方 面,“汉奸说”本是中国特产,无论文化传统、历史镜鉴、道德观念、民族情绪,都不会认为汪是一个好东西。从国际舆论方面,汪属于战败的日本侵略者阵营,从 未得到过英美为首的西方国家承认,到日本对美发动的太平洋战争已呈败相、日首相近卫向汪表示进一步交还中国(沦陷区)主权的时候,汪居然主动提出向英美宣 战,近卫劝都劝不住。因而在即使民族观念较为豁然大度的西方民主国家眼里,他也不值得稍予同情。
  汪精卫当汉奸的动机
   史学家们对汪精卫的汉奸罪认识较为一致,唯在当汉奸的动机上看法各有不同。一是对权力的追求,即所谓“领袖欲”;二是贪生怕死,患了“恐日症”和软骨 症;三是与蒋介石搭成默契,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中国无论是胜是败都不至于亡国;四是确信中国打不赢日本,迟和不如早和,反而主动;五是一贯亲日,死 心塌地投靠日本;六是与蒋介石内斗失利,负气出走铸成大错,只好一错到底。
   这六种动机,最为恶劣的是第五,最不可能的是第二。想当年汪精卫参加革命,谋刺清摄政王事败被捕入狱,尝作诗“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 负少年头!”其大义凛然,可与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的《正气歌》并美于世。说他是贪生怕死之徒,实在毫无根据,也不令人信服。在沦陷区,民间曾流传过这样的 故事:汪赴日和谈前夕,交卫士一把手枪,“如看到我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即拔枪把我打死!”这个故事不论是真是假,都说明“怕死”是站不住脚的。他要是坐 在大后方跟着大夥儿高喊抗战,则中国是赢是输,总也轮不到他汪精卫有生命之虞。倒是他选择的那条路,处处埋伏着杀机、险情,非软骨者敢走。第五条也难以成 立。汪精卫固然亲日,但毕竟是中国人。他的日本情结,与孙中山一样,源自在日本鼓吹革命、组建同盟会的经历。这种亲日情结,不但汪氏有,蒋介石也有,其他 国民党元老也几乎都有。汪氏的亲日,为他对日议和提供了坚实的背景,却未见得一定要站到日本的立场上,死心塌地与中国为敌。否则,他完全可以“代表中国” 向日本投降,至少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出卖中国的利益、主权,而不至于跟日本讨价还价,力争中国的领土完整、要日本无条件撤兵。从最基本的人性角度来说,仇恨 自己民族的人实在反常和罕见。也许汪精卫正好是这种人,但没有充份有力的证据。
   至于“负气出走铸成大错”,从他秘密出走河内,到成立南京政府的整个过程来看,其周密和审慎,绝非起于一时的意气用事。他到河内发出主和的“艳电”,仍 不是没有退路,蒋介石派人送来护照和经费,希望他到欧洲游历,或乾脆回重庆再任要职,可以说是仁至义尽,实在劝不回头才让特务暗杀。就算是出于负气,如果 没有深思熟虑作底,亦即没有其他更深刻的动机,断不至如此。而“领袖欲”,他已贵为国民党副总裁,其言行举止足以影响中国的政局。他一生几经浮沉,深知政 治的无常,尤其战乱中的领袖难为和难当。就在他离开重庆前不久,和蒋介石最后一起用餐时,他还提出要对南京、上海的失守负责,国民政府应总辞以谢罪天下。 蒋忿极,认为这才是最不负责任的行为,起身拂袖而去。汪氏与其说是“领袖欲”,还不如说是“表现欲”,即以“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气概,向世人表明他要 不顾一切救民于水火。这与他当年谋刺清摄政王的行为动机是一致的。
   第三和第四种动机,两相比较,“默契说”太牵强,不合整个事件发生和发展的逻辑。最能说得过去的是第四种动机,即固信中国抗战难以取胜,不如早和,以争 取主动,免遭更大的损失。当时的情况是,东北早已为关东军所据,成立“满州国”;蒙古建立了独立的亲日政权;华北经过“特殊化”自治阶段,亦被日军占领; 华东、华中和华南,除长沙以外的几乎所有大城市皆沦为敌手;中国的海上通道全部被封锁;国军精锐部队在抗战初始就已经将老本拼光,中国军队无论从装备、素 质、供养等方面皆远不及日军,中国正规士兵对日本兵的战斗力是三敌一;国共两党既合作又矛盾重重,暗伏着将来决一死战的危局;苏俄及西方自由世界对中日战 争持观望态度,英美各国即使参战,似乎也难以抵挡穷凶极恶的日军攻势,中国是孤立无援地对付日本;中国社会结构涣散,国库空虚,前清及军阀混战时欠下的大 量赔款、债务无力偿还,经济随时可能崩溃,……总而言之,“它很像是一个重量级拳师与一个羽量级拳师比赛。……这次的战争,中国不能打,也不应该打。但 是,却不能不打,由于被日本逼迫得别无选择。”(黎东方《细说抗战》)
  “不能打,也不应该打”,这是历史学家在抗战结束五十年后的客观评论,如果放在当时,则属于彻头彻尾的“汉奸言论”。汪精卫出走前,虽在公开场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一再表示要抗战到底,私下却对抗战前景极为悲观,也就是“不能打,也不应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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