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2日 星期一

非暴力不合作:中国民主化的核心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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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三年前的认知,
   自2012年6月6日李汪阳被自杀后,
   不再完全认同本文

   非暴力不合作:中国民主化的核心战略
      
   挪威森林李化平 201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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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甘地通过非暴力行动领导印度获得独立以来,就有一个陈词滥调,说非暴力只有在反对一个像英国那样的议会民主国家时才能成功,而当反对一个极权政府,如斯大林的苏联或希特勒的德国时就会失败。”
      
   就在Jonathan Schell写下这段话后不久,波兰人民的非暴力抗争运动就瓦解了共产专制。今天,卡廷空难后的选举已经向世界展示了一个成熟的宪政波兰。最近的半个多世纪以来,无论是在社会运动的领域,还是在政治的领域,非暴力行动都越来越具有影响力,并给世界的面貌带来极大改变。
     
   不同类型的非暴力转型
   对非暴力行动瓦解专制的有效性的非难,最常见的是说,在某个特定的国家,比如中国大陆,你无法或者不能实施那些曾在某些国家,比如印度、美国、波兰,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发挥过标志性作用的那些非暴力不合作或者不服从行动。这种观点的失误在于它以为非暴力行动是某些特定的行动,如果这些特定的行动不能实施,那就是非暴力行动不能实施。他们对人类最近数十年的政治变迁史中充满了各种不同类型的非暴力转型的事实视而不见。
      
   非暴力行动并不是某些确定的行为类别。世界上不同国家的人民都可以享有自由和民主,但他们的法律和生活状态却各不相同。由于文化风俗和信仰、制度、社会心理乃至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的不同,必然也会有不同的非暴力行动模式。
      
   非暴力行动从哪里来呢?活泼和富有生命力的非暴力行动发源于非暴力的信念。这样的信念可以是宗教信仰,也可以是非宗教性的信念。在甘地和金牧师那里,对这个词汇都有清晰的解释。当我们内心有对上帝真实的信仰,或者有坚定的信念,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样的环境里,都可以对不公义进行不合作或者不服从。这里,又产生了另外一个迷思。有人声称中国人没有特定的信仰,所以不能开展非暴力行动。但是甘地曾经告诉我们:“我不能要求别人消化吸收它的全部含义,甚至我也不知道。军队里的士兵不懂完整的军事科学,同样萨提亚格拉哈战士不知道完整的萨提亚格拉哈学问。”只是,在开展非暴力运动的整个过程中,让每一个参与者深刻理解和信仰非暴力仍然对行动的成败有重大的影响。
      
   一个真正遵循非暴力行动原则的人是顺服上帝的人,他当然会尽力了解情况和谨慎筹划,但无须知道事情的全部,只将自己全然交托,并努力去履行自己的职分。
      
   今天,对非暴力行动的研究已经成为一门影响广泛的学科。其中,吉恩。夏普先生的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价值。他在《非暴力行动政治学》一书中将他收集到的各种非暴力行动归纳并分类,列为非暴力抗议与说服、非暴力不合作、非暴力干预三个类别共198种,在今日的社会现实中,其中的大部分行动都可以直接运用或者稍加变通后适用。
      
   以不公义法律对待部分国民(或者殖民地居民)的开明政府和一个践踏一切人的极权专制政府有很大的不同。相对开明的政府固然能够承受更明显的批评和烈度更高的反抗,极权专制政权对有效反抗的耐受却更脆弱,因为前者政权基础更广阔,后者的权力却往往早已丧失了合法性,仅仅因为民众的犬儒而残喘。开明政府的门前经常可以见到各种和平的抗争,一个小小的可见反抗却足以引致专制政权的垮台。
      
   无论政府采取何种组织结构,人都是国家的根基。自由的人民可以被杀害,但不可以被奴役;奴隶建立的政权也只是个新的奴役,所以,不同信念的人们会构建不同的制度。如果制度和社会体系的每一个细胞不在他原来的位置上,就会有最根本的重建。而自由的制度相信人可以通过个人的努力来更新自己的心灵和行为。这个位置首先是心灵的位置。人通过他自觉的不合作就开始了重建,重建自己、重建社区、重建政治、重建社会。否则,所有的挣扎都只是在同一哲学下继续轮回以前的命运。
      
   滕彪在夏俊峰一案的辩护词中也指出:“我们每一个人的选择,形成了这个制度的全貌。…我们处在苦难和罪恶之中,我们必须去行动,去记录,去抗争——与其说为了一个自由民主的理想,为了我们的后代免于恐惧、免于野蛮,不如说为了我们自己,我们要自我救赎。”专制固然在我身之外,却也在我身之内。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一个政府,不论是善政,还是恶政,总是要靠公民的积极支持、消极合作和默默容忍才得以支撑。一个身在专制奴役下,愿意通过非暴力不合作恢复自由的人,就是一个愿意悔改的人,他将经常地和仔细地省查自己的生活,看他的所作所为是为专制高墙添砖加瓦,还是为自由扫清道路。这样的人永远不会没有努力和改善的余地。他还将竭力影响身边的人和社区,并因此而改变世界。他不能等待别人来不合作了之后才开始他自己的不合作,他要做的首先是他自己要开始。如果他要等到什么外部条件具备了,他将永远不能开步。
      
   在非暴力抗争的情况下,人们的抗争行为本身就是在履行人民主权的原则,因此,非暴力抗争的手段和建立真正的人民主权的宪政制度的目的之间是充分适应的。非暴力抗争不过分依赖参与者的体力或者军事技能,而需要参与者有信心、勇气、耐心,能严守纪律,参与者之间以及对外部都拥有最大的信息公开,所有这些都是在直接行使天赋人权并进行民主与公民合作的实践。他们所做的一切或者是不被法律所保障,或者是不被流行观念和当局所容忍,或者甚至为法律所反对,但他们仍然乐意这么做并坦然承受代价。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儿童,或者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都完全可以成为优秀的非暴力战士。非暴力抗争可以对国民进行最大限度的动员,也必须对民众进行最大限度的动员。这样的抗争行动就不可能被滥用来争夺权力,而只能是改变权力的性质和面貌使之回复到公义和人道的轨道上来。
   
   
   本文是唐荆陵律师、博主、朋友们在群里的一个交流文字。唐先生长期以来力推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传播非暴力理念与常识,并身体力行,大力推广直选改变中国等等各种努力。
   
   楼主当然赞同并身体力行这样一种其实最需要真正勇气与牺牲的非暴力运动。流自己的血,就是为了让这个一直在坏与更坏之间轮回了五千年的族群,不要再进入流血成海的悲惨转型过程。
   
   整理这个小文字,不只是传播常识。更是对正在受难的唐先生的一份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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