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2日 星期五

抗稅的历史


  早在西元6年,在猶太地區即有「抗稅」之舉,當時的抗稅行動,被視為是反抗羅馬而遭到嚴厲鎮壓。基督教聖經記錄了猶太人的「抗稅」行動:
        文士和祭司長……打發奸細裝作好人,要在他的話上得把柄,好將他交在巡撫的政權之下。奸細問耶穌說:「夫子,我們曉得你所講所傳都是正道,也不取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上帝的道。我們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耶穌看出他們的詭詐,就對他們說:「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凱撒的」耶穌說:「這樣,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他們當著百姓,在這話上得不著把柄,又希奇他的應對,就閉口無言了。」
  17731216日夜晚,北美洲英國殖民地爆發「波士頓茶黨事件」。為了抗議殖民地向英國政府「納稅而無代表權」,一群人化裝成莫霍克族印第安人,登上了三條停泊在波士頓港口的英國船,把船上的茶葉全倒入波士頓海港裏。
  美國哲學家,也是《湖濱散記》的作者梭羅(181762),他反對美國的蓄奴制度,也反對美國發動戰爭,侵略墨西哥。1842年,他開始拒絕向美國政府繳稅。他認為,繳稅給這個政府,等於幫助他們蓄奴,等於出錢讓他們去打一場不義的戰爭。美國政府在1848年,才將梭羅送到牢裡去過了一夜。梭羅後來發表了一篇文章︰「論不服從的義務」On the Duty of Disobedience)。這篇文章,後來成為非暴力理論的經典之作。甘地師承梭羅的非暴力的公民不服從哲學,而後加以發揚加大;馬丁路德金恩則深受甘地影響,形成他在一九六○年代,民權運動的基本理論基礎。
    梭羅認為政府施用強力,強迫公民做違反他良心的事惰時,公民應有消極抵抗的權利。他說︰「你可以遵守法律,但是,你要更盡心的去遵守正義。」由此觀點推演下去,得出:當良心與政府法律衝突時,寧可拋棄法律,遵守良心的指示,而不可昧著良心,屈服於不義的法律。「良心的位階」高於「法律的位階」,即公民不服從的中心思想。
  1853814日,台灣省也發生抗稅事件。宜蘭吳磋、林汶英等人抗稅起義,噶瑪蘭通判-董正官被殺,至次年2月底完全被壓制,雙方死亡近百人
  1930年代,甘地效法梭羅的「公民不服從」,提出「真理之力」(Satyagraha),領導農民展開抗稅的「非暴力抵抗」。農民們因爲拒不繳納依法應該繳納的稅賦,英國殖民政府遂將一部分種植洋蔥的土地沒收了,甘地號召那些土地原來的主人公開收穫各自的洋蔥時,他們明明知道政府會以「盜竊罪」抓自己坐牢,還是歡天喜地的去「盜竊」洋蔥,然後等待政府來抓自己。其中有些人此後一生中都希望別人以「洋蔥賊」的雅號來稱呼自己,當作一種至高榮譽。
    1928年印度的古吉拉特巴朵利地區,在甘地的敦促之下,帕地達人(Patidars,種姓階級的一層,成員爲生活小康的農民抵抗英國政權的土地租稅,決定在政府給予他們滿意的答復之前拒繳一切稅金。
    1930-31甘地領導印度人民以非暴力方式反抗英國殖民政府。他說服支持者停止繳納鹽稅也不再購買英國統治者壟斷的布匹及酒品加速了印度長久以來追求獨立的成功歷程。
  美國從1970年代末起,無論聯邦或州政府皆為赤字高築的財政壓力所累,結果在這樣的氛圍下,爆發了各州的抗稅運動,一方面譴責政府支出氾濫、福利過量,另一方面則號召減稅「還財於民」,最後甚至讓雷根乘著這個浪頭直達白宮。
  民國793月初,國民大會自行追加出席費至22萬;313日,通過臨時條款修正案,將75年增額代表任期延長為9年,並決議每年開會、行使創制複決二權。這些做法顯然違反了憲政體制與民意,嚴重危害國家和人民的權力,除了立法院發表嚴厲譴責外,更引起全國各界的輿論譁然。台灣各界對國代一連串爭權謀利的行為抗議日烈,「罷課、罷稅、抗稅」的呼聲四起。當時的民進黨黨主席及國代赴總統府請願,遭抬離毆辱而有升高抗爭強度的趨勢。此時,學生們也紛紛採取了抗爭行動,開始集結在中正紀念堂靜坐示威,跨校際的教授組合也成立並發動「靜坐、罷課、罷免、抗稅」的抗爭活動。
  1990年時,英國人民發動大規模「抗繳社福捐運動」,抗議當時英國首相佘契爾夫人以算人頭的方式課徵社福捐,窮人與富人負擔相同的稅負。抗稅團體結合一千多個律師與抗稅志願者,製作法院出庭手冊,教導抗稅自願者如何上法庭辯解,羅列自身家庭負擔與收支等資料,以取得勝訴機會。這波抗稅運動雖然只針對社福捐,但歷經一年半後,造成柴契爾夫人下台。
  2000年,汐止地區民眾因屢受水患之苦,而提出「不保水險就抗稅!」的訴求。
  2003年,前總統李登輝聲稱「中華民國不存在」,獨派人士發起「台灣正名」遊行,高雄縣大寮鄉前鄉長黃清福發起「拒繳中華民國稅金」運動,獲得多位大寮鄉代表支持。大寮鄉前鄉長黃清福表示,既然國家前元首都宣稱「中華民國不存在」,執政黨也附和「台灣正名」活動,表示中華民國政府真的已經消失,那人民何必繼續繳交辛苦賺來的血汗錢給「中華民國政府」?因此他要發起拒繳「中華民國稅金」運動。鄉代表示,如果中華民國不存在,政府就沒有資格要求人民盡納稅和服兵役的義務。
(林山田)
不合作運動雖然溫和有效,可是必須大多數的被統治者要能覺醒,而能大家團結一致,才能生效。譬如我們繳納的稅捐被統治者胡亂花用,不是歪膏(因為是把民脂民膏歪掉,所以稱為歪膏,而非歪哥)歪掉,就是隨便拿到外國做大哥,當起出手大方的凱子當人民用和平的方法向統治者表示不滿後,仍舊原性不改,我行我素依舊,那就有適當的理由發動拒不納稅的不合作運動。
「現狀下的台灣社會還有不少尚未覺醒的膽小鬼,果真有人發起抗稅的不合作運動,這些順民因怕這怕那怕慣了,深怕超過期限未繳,還要多繳罰款,而在期限屆滿前陸陸續續地繳了稅;或者統治者以其強而有力的統治機器發布威嚇或利誘的消息,或拿出一些具體的對付辦法,分化或收買一些被統治者,那麼整個抗稅運動就會消風而失敗。」
「所以,在被統治者尚未覺醒前,或者社會還有一大票膽小怕事的順民,不合作運動似乎依然搞不出名堂來的。被統治的人,大家醒來吧!找個適當的議題,並在適當的時機來實踐不合作運動,如何?」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