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日 星期二

黃琦與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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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琦
出生1963年04月07日 (50歲)
國籍中國 中國
知名於中國互聯網早期因網絡言論入獄的公民
拘捕日期2000年6月5日拘留(第一次);2008年6月10日拘留
拘捕機構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
拘捕原因國外異議人士在其網頁上發表了有關1989年天安門事件的文章(第一次);發表問責政府的報道
審判日期2003年5月9日(第一次);2009年11月23日
審判機構四川省高級法院(第一次);成都市武侯區法院
罪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第一次);非法持有國家機密
刑期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第一次);有期徒刑三年
關押地點四川省第一監獄(第一次);四川省成都市看守所
出獄時間2005年6月4日(第一次);2011年6月9日
黃琦(1963年4月7日),網名難博中國四川人,與其妻曾麗同為「六四天網」網站創辦人,是中國互聯網早期因網絡言論入獄的公民。[1]
黃琦畢業於四川大學無線電子系,1998年成立了「天網尋人事務所」,1999年設立「天網」網站
由於網站同時還登載各種批評時政的文章,引發中國當局的關注。2000年2月,原四川省國安人員卜列平等人到天網尋人事務所與黃琦發生衝突,黃被打傷。這一事件引發極大反響,隨後中國當局查封了天網網站。4月15日,在一家美國網絡服務提供商的幫助下,天網網站重新開張。由於以後天網在時政與公共評論中的聲音越來越尖銳,2000年6月3日即六四事件十一周年紀念日的前一天,黃琦被警察逮捕。[2]在被捕近三年後,2003年5月9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黃琦有期徒刑5年[2]。黃琦被捕後,引起世界廣泛關注,美國政府及數百家國際組織抗議中國大陸對黃琦的迫害。中國國內民間對司法裁定有巨大的爭議和質疑,認為事實和證據都不能成立,並認為這是當局一直拖到近三年後才判刑的原因。2004年6月國際人權組織無國界記者法蘭西基金會授予黃琦「第2屆互聯網自由獎」。[3]2005年6月4日,黃琦刑滿獲釋。[4]
2006年4月28日,六四天網公布了中國第一個八九死難者索賠初步成功的消息。[5]12月31日,黃琦改組六四天網為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創辦了中國大陸第一家綜合性人權組織。[6]6月3日,獲第六屆中國人權青年獎。[7]
2007年1月26日,成立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丹麥聯絡處。[8]2007年6月,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在美國成功註冊。
2007年2月,黃琦獲赫爾曼·哈米特獎[9]
2008年中國汶川大地震後,黃琦積極參與救災活動,同時為地震中死亡學生的家長提供幫助,而且在網上撰文揭露「豆腐渣」工程。6月10日晚,黃琦和天網人權事務中心兩名工作人員吃飯時被幾名身份不明的人強行塞進一輛汽車帶走。6月16日上午,黃琦母親蒲文清收到了其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受到刑事拘留的通知書。[10]7月,黃琦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名被正式起訴。[11]2009年11月23日成都市武侯區法院對黃琦案進行了宣判,法院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罪」,判處黃琦有期徒刑三年。[12]
12月5日魏京生基金會將第六屆「中國民主鬥士獎」頒給尚在獄中的黃琦楊天水[13]
2011年6月10日黃琦刑滿出獄[14],現定居於成都。
2013年11月,黃琦表示很讚賞谷歌公司堅持普世價值的骨氣,面對中國的新聞封鎖和網路封鎖,一直不妥協。這種做法理應受到全世界企業的效倣。我們希望各個企業能夠將人權民主理念放在更高的位置,摒棄與當局同流合污,以保障中國民眾的人權新聞自由[1]

參考[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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