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n Paul (译自Ron Paul著《定义自由:影响我们自由的五十个重要议题》)
历史一再证明:一旦政府变得过大而且强有力,那么它就不会是一个好的政府系统。如果政府小而且不爱到处插手,那么政府的形式就显得不那么要紧。比如,没有人会寻求推翻列支敦士登的君主政体,或者根除哥斯达尼加的寡头轮值体制。民主的麻烦并不在于它某一次的运作,而在于它是政府逐渐由小变大的动力。美国的建国者们从罗马经验中借鉴共和的概念,正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并不是任何事情都曾受控于暴民政治,在严格规则下的投票曾经是用在小政府的轮值上的。
今天情形已经改变,而且不是往更好的方向上。我为每个人的自由辩护,同时这些自由应该在如下意义上受到限制:人们不能通过投票去剥夺其他人的自由——虽然在美国国内民主口号已渐渐具备这层含义。这并不意味着人民压倒政府,而是意味着政府通过声称具有民意的认可而压制人民。这种形式的政府没有制约。专制没有被排除,没有任何东西被排除在外。
输出民主的理念可能更加危险。我们被告知我们保持在中东及中亚的存在,其主要原因之一是传播美国的美德及民主政治体制。相比其它谎言,这种入侵伊拉克和阿富汗的理由导致了美国人巨大的生命和财富的牺牲。
这一论点未能提及这样一个前后矛盾之处:美国过去和现在一直支持许多独裁政府。我怀疑有多少美国人真的会相信“传播民主”是我们入侵、占领和恫吓世界上很多国家的真实理由。如果你看到我们在国际上支持的那些人,你怎么可能会相信这个?
我们较少听说这些入侵和占领从国家安全的目上是必要的。即便传播民主确实是目标,我们也需对民主政治体制宗教般的辩护提出质疑。这种政策始于Woodrow Wilson,他直截了当地把一战说成是我们努力确保世界安全和民主的高尚事业。
如果我们认同不能借助暴力和恐吓来达到目的,那么传播自由——而不是民主——的高尚事业,会有意义得多。此外,如果我们想推进的是自由,则我们寻求的是一个共和体制而不是民主体制,而且只有说服和教育能够被用来传播这一信息。威胁和暴力同我们意图传播的信息完全背道而驰。
民主和共和的区别是重要的。在单纯的民主中,法律本身就是基于立法策略上被角逐的东西。单纯的民主是个人权利之敌,它让少数派受到损害。通过获得51%选民的认可和共谋去压制少数派,这种独裁力量的危害一点不比单个的独裁者要小。自人们习惯于某件事只要有51%的人达成共识即在道德上获得认可以来,“民主授权”变得更有吸引力。而好斗的独裁者则容易被人怀疑,当他践踏个人权利时,比较容易分辨谁是滥用权力者。另一方面,共和体制是一个不认为自己体现了人民愿望的非君主政体。它仅是一个负责委任领导人和执法的系统。
这并不表示民主选举不能被用来选举那些工作应该是推进自由的领导人。但是这和允许多数派组成的联盟侵害少数派完全不是一回事。
即便如此,民选领导人仍存在很多现实忧虑。不幸的是,选举不诚实的现象相当频繁。德克萨斯、路易斯安娜、芝加哥和其它地方都出现过选举结果受控于政治机器而不是选民的事。大部分历史学者都承认LBJ(Lyndon Baines Johnson)在1948年和Coke Stevenson角逐参议员席位时窃取了选举结果。当时的结果取决于87张极富争议的选票,现在多数人都承认那不是一次公正的选举。没有这次胜利,LBJ极可能不会被选为总统,也就是说越战灾难性的扩大化或许不会发生。
我本人也曾遭遇过一次“被窃取的选举”。1976年,在重新点票后,我在国会选举中以多于300票的差距落选。但是我们有证据证实有1300张以上投票做了假。我们从未能向法庭出示证据。在我们的历史上,如果没有数百次,那也有几十次可疑的点票。
我们的CIA在全球多次卷入操纵选举的事件。美国向其它国家宣扬民主选举并不是新鲜事。当选举到来之时,如果对结果感到不愉快,我们会拒绝承认胜出者而继续支持败北者。
在支持伊拉克选举上我们已经花了亿万美元。在这个过程中,许多美国人丢掉性命,伊拉克人也遭受大量伤亡。这一切都是以民主选举的名义。同一时刻我们却还在继续支持埃及、约旦、沙特、利比亚等地的独夫。即便我们接受这样一个前提:除选举外没什么其它挑选领导人的方式可供选择,选举也远远算不上是完美之物。不过民主体制的真正危险是多数派有能力随意地重新定义个人权利。
我们的宪法被设计来保护个人权利,建国者们很清楚他们想要的是共和而不是民主体制。在共和体制下多数派不能强行规定少数派的权利定义。他们起草宪法的工作相当出色,但是为对奴隶制做出妥协而屈从于民主。多数派投票支持黑人的二等公民地位。这一妥协让我们付出了沉重代价,不仅仅是1860年代,在百多年后仍然如此。如果我们保持松散联邦,并且不允许失败的民主原则和奴隶制污染宪法的话情况将会好得多。
从一开始共和原则就被破坏,这使得民主概念不幸地繁荣起来。过去十年中我们有多少次听见我们的领导人夸耀我们在中东建设民主的惊人努力而同时却听不到任何关于推进个人自由、财产自由、稳健货币、自由市场或共和体制的字句?
通过在全世界的占领和暴力以及在国内挥霍自由和财富如何能“传播美国的美德”?不幸的是,美国的政治文化已经成为多数主义祭坛上的拜神仪式。这使得权利的概念变得随意而且变换无常,同时个人权利和自然权利不再被珍惜和理解。
正是这种失败的理解容忍了福利-战争国家,同时摧毁了公民自由、自我拥有权和责任的概念。
今天多数派可以做几乎所有他们想做的事。如果多数派,或者购买选票的组织良好的少数派想利用政府去规定每个美国人可以吃什么、抽什么烟,他们就能够做到。即便不存在暴力和欺诈行为,经济或社会的自治组织照例都要由政府来管控。没有受害者的犯罪照例要接受政府的惩罚,同时那些犯下暴行的人却没受到什么关注。
当一位属于基督教基要派的部长到我的办公室时,一个悲剧性的例子引起了我的注意:他请求我帮助他被联邦当局监禁起来的儿子。他知道国会里那些典型的保守派成员不会对他的困境有丝毫同情。他儿子二十几岁已成年,从生下来就有智力缺陷,生活完全依赖父母。他用计算机拜访了儿童色情网站,被当局发现,将其逮捕、审问、定罪、监禁。他的父亲请求我让监狱官员准许他儿子服用他生下来就一直依赖的激素类药物。对这些药品毫无必要的禁止让这位囚徒状况更糟糕,也让他的家人难以承受。他从未犯下任何暴力罪行,对他被判定犯有的“罪行”也没法真正理解。但是很多钱花在针对这样一个没有任何威胁的人的侦查、审讯以及关押上。无疑一个自由社会可以把制作、散播儿童色情和偶尔在数字系统上看到一些图片区别开来,无疑我们会同意问题出在制造图片者身上,而不是那些不期而遇的网络冲浪者。
现在多数派,或者人们所认为的多数派,甚至仅仅是人们所认为的传统价值观念,对权利的定义如下:人们想要的、要求的、需要的或者期望的都只需通过写进法律而被宣称为一项权利。由此产生了联盟的建立和小圈子式的两党政治,不同的团体聚集起来力争自己的福利。这就是战利品都被发给“政治分肥”里的特殊利益集团的原因。
对于我们的权利的准确定义和理解可以防止这些情况发生。既然富人和穷人都支持这一原则,那么他们之间可以分享利益。但麻烦的是,穷人受蒙骗而相信对富人征税符合穷人利益,以高盛集团精英为象征的富人却在抢夺“免费午餐”的餐位上成为最终赢家。
有人说国会成员应倾听人民的声音并依此表决。倾听正确的意见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人民中的大多数对违宪的不人道的转移方案提出要求,国会成员就有义务履行他或她的就职宣言和竞选承诺。如果一个选区里有一万人被组织起来要求一位国会议员支持某项福利,而区内其他人则漠不关心并对压力集团的游说努力毫不在乎,那么“倾听选民”将招致合法掠夺(如同已发生的那样)。
即便一个选区里真的有大多数人提出一项关于违宪支出的要求,国会成员倘若照办也是破坏了法治。不幸的是,这种事已经发生很长时间了。“民意”被用来通过违宪的措施。多数派(都是不同的利益团体)联合起来对付少数派,仿佛重写了宪法里那些被认为应该用来约束政府、多数派和特殊利益方的专制独裁权力的规则。结果是宪法里那些本应施加于多数人任意统治之能力上的严格约束, 现在被单纯的民主所取代。由于信仰联邦政府”仅有的权力”来源于被统治者的同意,对政府的限制被搁置一旁。
十九世纪的律师Lysander Spooner更进一步发挥了这一论点。他相信同意授权者为数寥寥[1]。因此,宪法对于没有亲自同意割让部分个人自由(权力)给国家的人均不适用。这是一个有趣的论点,但是在我们的这个历史阶段不大可能会取得太大进展。目前对我们来说贯彻执行宪法第十修正案已经是足够大的挑战了。(美国宪法第十修正案: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由各州各自保留,或由人民保留。——译注)
[1] 所有Spooner的作品都值得研读。 George H. Smith, The Lysander Spooner Reader (San Francisco: Fox & Wilkes, 1992).
由于漫不经心的思考,造成了我们今天对政府援助的渴求,以及重视不劳而获的经济利益而不是自由市场和自力更生。这也导致了我们的社会由各种索求他们的“权利”的利益集团组成。
我猜想大多数美国人相信公民——尤其是在困境之中的公民——有“权利”获得医疗服务、免费教育、房子、食品补助以及没完没了的其它服务。他们不想听到的是政府没有东西可以分配,因为政府不生产任何东西。在任何时候,政府提供的好处一定是先从生产它的某人处偷来的,个人权利因此被侵犯。记住这点很重要。
多数票绝不应该用来为损害人权而辩护——那是社会主义、福利主义及其它形式的权威主义的哲学根基。同样的原则会导致和国防无关的战争。在从社会的一个部分查没财富并转移到其它部分上,政府极为老道。在富裕国家,被害人对此沾沾自喜并允许这一过程极大扩张。收税、借贷以及通货膨胀都是用来遮掩谁是真正受害者的欺骗性手段。当一个国家的生产能力无法跟上需求和作出的承诺时,这种沾沾自喜才会消失。
这一困境引出许多关于如何解决资源短缺问题的建议。但是真正的答案需要的是对以下两件事的理解发生革命性转变:什么是个人权利,以及为什么沉迷于民主不等于自由和繁荣。在接近两年的关于修补失败的医疗体系的辩论中,华盛顿没有人愿意去考虑这种想法:医疗服务不是一项权利,不应由政府来提供。我从未听见任何一位主要政治家陈述过这一事实。甚至那些反对奥巴马总统医保计划的人也只是基于原则性不那么强的理由去那么做,而没有对政府需以某种方式对提供普遍的医疗服务负责这一基本假设提出质疑。
预防性的战争——如同我们对最近战争的称呼——依赖于我们多数公民默许的支持及这样一种假设:我们的动机和目的就是一切。这种态度允许我们侵犯因我们的占领所产生的被害者的个人权利,包括那些我们持续轰炸产生的连带伤害,而那些被炸的国家要么从未攻击过我们,要么意图这么做但是没有能力。这和国家遭受侵略后的正当防卫有天壤之别。
多数票也许能让政治家为他们的做为获得政治庇护所,但是选票并不是能侵犯个人生命和自由权的道义权威。这表明政府——即便以民主选举的方式获得承认——不应规范个人行为、督管经济事务,或通过动用“让世界对民主来说更安全”的武力来尝试让地球更美好一些。
Caplan, Bryan. 2007. The Myth of the Rational Voter.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Hoppe, Hans-Hermann. 2001. Democracy: The God That Failed. New Brunswick, NJ: Transaction Publishers.
Spooner, Lysander. [1972] 2008. Let’s Abolish Government. Auburn, AL: Mises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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