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4日 星期日

胡平:從歷史的角度談非暴力抵抗的藏民自焚事件


20 august 2012 002『國際西藏郵報2012年8月20日達蘭薩拉報導』由學者和活動家組成的中國人權(HRIC),是側重於人權問題的非政府組織;訪談中國知名作家、評論家和出版人胡平,從歷史的角度談非暴力抵抗的藏人自焚事件。
最近以來,藏人自焚事件不斷;此外,中共政府想把責任歸咎於達賴喇嘛和藏人行政中央,指責他們不制止這些自殺行為,企圖把佛教變成自焚教,違反道德底線,應該予以譴責。
然而,胡平提出了歷史記載的抗議事件,世界上各種宗教,基督教、猶太教等的教徒為了反抗壓迫都進行過自殺性的抗議,包括透過自焚抗議。同樣的,佛教反對自殺、反對殺生,但不反對殺身成仁、捨身取義,也不反對為了信仰、為了理想自我犧牲。1963年,越南僧侶釋廣德,為了抗議吳廷琰政府對佛教的迫害,在西貢街頭自焚身亡。在中國文化大革命期間,1966年7月破四舊,法門寺的住持良卿法師為了抗議數百名中共革命小將對法門寺的破壞,在寶塔前自焚身亡。因此,從歷史來看,以自焚的方式表達抗議,真是不絕於史書。
雖然有些人,以及中共當局認為自焚是暴力行為,「自焚不屬於暴力行為,是非暴力抗爭;自焚行動是把暴力是加諸在自己,而非加諸在別人。。」胡平說。
一些自焚行為是自己獨立完成,也有些自焚是依靠他的親友,或者他的群體的成員提供協助。比如說拍照片、錄像及發消息等等。而1963年南越和尚釋廣德自焚的前一天,寺院便負責通知媒體、甚至是外國記者均被告知將有大事發生。同寺的僧侶協助釋廣德淋上汽油、並引火自焚,而警方就曾試圖接近釋廣德,「而先前遊行抗議的300多名僧人,圍成重重的圓圈防止從警方接近。」胡平解釋說。所以看起來,釋廣德的自焚,顯然是有組織、有預謀的。
問題是,當一個群體在面臨著嚴酷的政治迫害的時候,不僅是當事者本人、他親友和他所屬的群體,都會處於一種高度的激情當中;「他們對這種自焚、要犧牲的行為,都是非常能夠理解,而且願意從事某種協助。自焚本身根本不是犯罪,也不構成犯罪,所以從中提供協助當然更不是犯罪。」
「自焚不是絕望的產物。……如果一個人認為自殺就能夠升天,那麼這種人會採取更簡單、省事、更少人工痛苦的方式。而自焚由於極其慘烈、極其痛苦,一定是在公眾面前進行。正好表明了自焚者表達出強烈的意願,要求傳達出一個訊息,要大家了解他們所處的狀況,從而對公眾的輿論產生一定的影響。所以很多自焚具有這種強大、強烈的、非暴力抗爭的意義。」胡平在訪談結束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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