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4日 星期日

公民身份与社会阶级:四十年回眸


十四、公民身份与社会阶级:四十年回眸*
汤姆·巴特摩尔 (Tom Bottomore)

*本文原题为“Citizenship and Social Class,Forty Years On”,译自T.H.Marshall and Tom Bottomore,Citizenship and Social Class,London:Pluto Press,l992,pp.55-93.——译注

公民、阶级与平等


  T.H.马歇尔的演讲是1949年在剑桥大学举行的,并于第二年以扩充的形式出版。对于社会学概念、社会阶级理论以及同时出现的有关战后福利国家的争论,他的这个演讲都作了非常具有原创性的贡献。按照他的观点,公民身份概念在这两个领域处于核心位置。从阿尔弗雷德·马歇尔关于“工人阶级的未来”[1]一文出发——按照此文的观点,作为重体力劳动和过度劳动减少的结果,以及随着受教育权的极大改善和公民身份权利的极大发展,社会将可以取得一定程度的平等,使所有人都成为“绅士”——他主张用“绅士”一词来取代“文明人”一词,并把过上文明生活的要求阐释为分享社会财富的要求,使每个人作为一名公民而得到充分的接受。

  这种观点最初是通过考查公民身份与社会阶级之间的关系而获得的,在这二者的关系中,朝着更加社会平等的方向迈进被看做过去几个世纪以来公民身份演进的最新阶段,即从取得公民权利到获得政治权利再到最后获得社会权利。作为一种事件的叙述,马歇尔自己已经把这一进程很好地概念化了,但他对这一进程的原因的讨论却相对较少,从而在后来引起了许多批评,那就是把这一进程看做一个朝着更好阶段——在某种程度上说,这是资本主义本身内在固有的发展趋势——半自动地、和谐地发展的过程是相当有误导性的。尽管表现得很含蓄,马歇尔在某种程度上也明确地认识到这一进程卷入了某些冲突因素,认识到,假定“公民身份对社会阶级的影响应该以对立原则之间的冲突形式出现”是合情合理的。然而,他并不认为这种冲突是阶级之间围绕着不同性质和内容的公民身份而展开的冲突,而且他也的确注明了“在我的主题中,社会阶级是次要地位的”。明显,他主要关注的是公民身份对社会阶级的影响,而不是社会阶级对扩张公民身份的影响。

  然而,就英国公民身份的发展而言,从17世纪下半叶开始它就“与资本主义的兴起步调一致”了,显然,思考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在各社会团体中,哪些积极参与了扩大公民的权利并产生了更大范围的平等,而哪些则在力图抵制公民权利的扩展。从这一立场来看,公民权利的成长实际上肇始于17 世纪以前的中世纪城市,它可以看做新兴资产阶级与旧制度的支配性封建集团之间相互冲突的结果。同样,政治权利在19世纪和20世纪的扩展,以及20世纪社会权利的扩展,很大程度上是迅速发展的工人阶级运动的结果,并得到了中间阶级改革家的支持,在社会权利方面还为两次世界大战的结果所促进。马歇尔在讲到“公民身份与资本主义阶级体系在20世纪处于冲突状态” 时也间接考虑了这些因素,虽然他认为“也许这个阶段是相当强烈的”(p.40),[2]但他也没有对这方面继续作出分析。

  现在,当我们思考过去 40 年所发生的变化时,需要重新审视马歇尔的阶级概念及其与社会权利扩展的关系,审视社会权利在创造更加平等的社会以及它对资本主义的经济和阶级体系所具有的潜力。然而,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他演讲的第二个主题,那就是福利国家政策中社会权利原则的体现。他首先指出:“当人们试图把社会平等原则与价格体系结合在一起时将引起某些困难”,然后谈到社会服务的扩展“不是收入平均化的一种主要手段”,它可能通过其他方式来达到;但更为重要的是,“在文明生活的具体内容方面存在着一个普遍丰富化的倾向,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普遍减少,各个层次的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平均化”(p.33) 。这非常接近R.H.托尼(Tawney)在讨论平等时的观点:

  存在着一些总体性的、决定性的无能为力——有害于健康、低劣的教育、经济不稳定的生活条件……这把处于这种条件中的阶级置于一个永远不利的地位……有一些服务可以大大减轻这种决定性的无能为力,如果有时间和意志坚定的话,还可以总体上消除它……由这些动力机制所导致的平等,显然超过了给全国四千多万人每人一件年度礼物所形成的开支总额。[3]

  马歇尔继续以这种意义来表明战后英国的政策,它创立了国民教育体系和国民医疗服务,发起了一个包括新兴城镇建设计划在内的大规模住房规划。但他也指出,更广泛有效的教育机会往往产生新的地位不平等结构,这与不平等的能力相关联,而且“通过教育以及与之相关的职业结构,公民身份还成为一种社会分化的工具”(p.39)。不过他总结道:“如果社会分化不太严重而只是出现在一个单一文明联合的人群中,以及如果他们不是一种世俗权威的表现的话,那么,从民主公民身份的角度衡量,地位差异也可以获得其合法性标志”(p.44)。四十年后,不管我们距离这样一种境况多么遥远(主要指在英国),在许多观察家看来,这种境况逐渐类似于迪斯累利 (Disraeli)所描述的“两个国家”的社会,从广泛接受“社会主义措施”的角度来看,“真实收入与货币收入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p.47)。下面,我要更详细地考查战后阶级结构和福利国家的发展,以及公民身份新问题和新概念,部分吸收马歇尔自己在这些主题上的后期著作,但首先有必要考查的是经济和社会结构的某些更为普遍的特征,因为它们实现或阻止了变化的发生。

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公民身份


  在1949年的英国,采取一种相当乐观的态度来逐步扩展民主社会的公民权利是可能的,通过把一些主要经济部门实行国有化,通过创立国民医疗服务和国民教育体系,国家在结构上变得更具社会主义特征了。许多社会主义者都把国民教育体系看做走出私人和特权教育而建立一个普通教育体系的第一步(比如,参见M.C.杰伊[Jay]夫人1949年6月向皇家委员会提交的人口报告)。这些政策,与优先考虑创立和维持充分就业结合在一起,与国民经济计划等提议(实际上从未有效实施过)结合在一起,都旨在实现平等,旨在最大限度地把社会权利引入保健、教育、就业和生产资源控制等新领域。正如马歇尔所认为的(p.47),这种运动越来越认同社会主义了(这样就超越了阿尔弗雷德·马歇尔关于“ 改善工人阶级”的概念范围),这一主要趋势带有熊彼特所谓的“向社会主义进军”的强烈特征。[4]

  熊彼特以一种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具有某些亲和性的方式分析了迈向平等的动力。正如早前西德尼·韦布所做的那样,[5]这种动力也可以解释为“不可抗拒的民主进步”的结果;韦布的观点在更为晚近的一些著作中得到了重述,[6]它们把社会权利的现实看做工人阶级和其他下层团体政治权利的伴随物。无论如何,在1949年的英国和其他一些欧洲国家,平等主义(主要是社会主义的)运动似乎作为一种“不可抗拒”的趋势出现在资本主义的自身发展中,这种 " 时代精神 " 无疑影响了马歇尔表述其分析的方式。

  然而就在那个时代,英国和世界的情况正开始发生剧烈的变化。在出现冷战的背景下,美国从1948年开始实施旨在复兴欧洲的马歇尔计划,它在复兴西欧资本主义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复兴西德经济——尽管通过创立欧洲经济合作组织(OEEC, 随后改称OECD),它在一定程度上引入了国家经济计划来有效管理其基金[7]——和限制社会主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方面作用明显。到20世纪50年代初为止,英国工党政府不断面临新的困难,这部分由于它对美国的依赖关系以及朝鲜战争导致了这种关系的恶化,它导致进口原材料的成本急剧上升;面对这些困难,尽管出现了1951年不列颠节(Festival of Britain)那样难忘的成就,它表明在一种更为有利的环境中真正的社会复兴可能即将到来,但此后任何旨在进一步促进社会平等的政策构建和表达似乎都缺乏活力和想象力。

  在世界舞台上,社会主义的前景因斯大林主义政权在东欧的强化而显得更加黯淡,只有南斯拉夫能够置身其外。这些极权主义政权甚至在斯大林死后仍然保留了专制主义的特征,尽管在许多情况下它们的压制性变得略微少了一些。这使社会主义的形象遭到长达40年的扭曲,虽然它们遭到几乎全部西方社会主义者的持续批判和反对。民主社会主义运动也由于两方面的原因而显得相对薄弱:一是资本主义以一种更加有计划至少是一种得到有效“管理”的方式而复兴,从而导致20世纪50-70年代中期的高经济增长率;二是东欧“真正社会主义”形象的威慑。这种情况使社会权利的任何进一步发展都变得非常困难,尽管当时也存在一些复兴阶段,如60年代高等教育的极大扩展;而在瑞典和奥地利等某些情况下,社会主义政府还在相当长时期内掌握了政权,[8]社会福利政策有着更加连续的发展。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在经历了战后的急剧变迁和福利国家的建立之后,对经济增长的压倒性关注以更加基本的或者更加精致的形式取代了对社会福利的强调。这部分导源于重建时期对于经济增长的体验,部分导源于波斯坦所谓的“增长的意识形态”[9]——它从先前有关充分就业的争论中演化而来。技术创新、生产力提升和充分就业导致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它现在已成为社会福利的主要基础,从而确保了大部分人稳定地改善其生活的条件,并通过政府税收和借贷等财政支出而提供了这样一些服务和救济:它们要么无法为个人自己所有效获得,要么为人口中特定的弱势群体所需要。这些变化(如高等教育的扩大)本身与对经济增长的关注紧密联系在一起。

  麦迪森把1950-1973年期间的高经济增长率描述为一个“黄金阶段”,[10]在这一阶段,西欧发达工业社会的经济(以一种不同于日本的方式)朝着一种“管理”资本主义体制迈进,后来“合作主义”[11]这个概念被用来描述该体制,它明显带有混合经济的特征,即具有有限(和不同的)程度的公有制生产和服务性企业,在有些情况下金融体制中还大大提高了作为国民总产值一部分的政府支出,国家更大范围地参与对经济的调节,甚至是某种程度的计划。在这种体制下,经济和社会政策是国家、大型经济组织和工会之间合作的产物,为了维持稳定而达成的某种“阶级妥协”。[12]马歇尔自己也提到了“一种包括代议制政府、混合经济和福利国家的社会结构”[13],在后来的一个再思考中他更加详细地分析了他所说的“复合社会”(比如福利资本主义)而不是合作主义,并继续思考它与民主社会主义之间的关系,尤其是英国社会主义者 E.F.M·杜尔宾所详细解释的那种社会主义。

  马歇尔认为,对于杜尔宾来说,“问题的症结……是社会主义与民主之间的关系”。[14]一个社会主义的方案必须“关注经济控制的转变和真实收入的再分配”,[15]这是通向社会正义的唯一之路。“但是,公众的意识往往把社会正义等同于福利,而福利只是社会正义的一部分,同时也可能过于强烈地要求(press too hard for)推行那些纯粹是‘改良性’的措施,而这些措施只是影响不平等的结果,而不能影响不平等的根基。因此,与更为真实的社会主义政治行动相比较,如经济社会化、促进经济繁荣和财富分配等,社会主义战略必须确保自身给予社会服务以相对低水平的优先权。”[16]

  正如马歇尔所观察到的那样,这“进入了问题的中心”,他继续说道:

 战后“福利国家”的风行意味着曾经存在着这样一种迫切要求,即必须在“福利”概念中为新型社会秩序找到一种单一的、一致性的轴心原则。要找到其失败的原因并不难……在这种整体形式中,它的涵义又太暖昧和太含糊,以至不能为一种社会系统提供其模型。它所表达的是一种精神,而不是一种结构……并很快就与特定的、有限的、被我们称做社会政策的公共事务联系在了一起,甚至等同于它了。[17]

  马歇尔这里所作的区分也得到了匈牙利社会学家凡尔吉非常清楚的表述,[18]在分析匈牙利社会变迁的过程中,她比较了“社会政策”(social policy) 和“社会性政策”(societal policy)之间的区别。在考查社会主义社会公民身份的发展过程中,我将对它作更充分的考查。在我所引用的那篇文章中,马歇尔继续评论道,在福利资本主义和混合经济的体系中,“民主社会主义的金牛犊于是转变为由三头圣牛所牵引的三驾马车”。到20世纪70年代早期,福利国家在“一种岌岌可危而又困顿不堪的境况中”继续存在。20年之后,这种条件很明显更为严重,尤其是在英国,已经存在大量旨在分析“福利国家的危机”的研究。

  在马歇尔文章的后半部分,[19]他考查了福利理念之所以失去吸引力的原因——福利国家“地位的丧失”,他从一个很宽泛的角度把原因归结为认同(identity)的丧失,特别强调了市场和福利作为满足人们需要的两种手段之间的冲突,尤其是在对待贫穷问题上的冲突。他把自己的观点归纳为,民主自由在相当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自由,而竞争性市场非常有利于效率和经济的发展;但另一方面,“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可以是而且一直以来就是许多社会不公正的原因”。他总结道:“在混合经济中仍然存在着资本主义的市场体制,而这一体制中的反社会因素则必须通过经济系统本身的行为来得到解决。”

  这里重述了社会主义与福利政策之间的区别,正如杜尔宾所表明的那样,这种困境是由民主社会主义者提出来的,虽然它同时也传达了战后许多社会主义思想发展方向的含义。因为可以说,欧洲的社会主义政党(和更晚近的一些共产主义政党)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成了“福利性”政党,在大部分选民看来也是如此,因为它们的政策首要关注的是在特定领域提供狭义的福利以促进社会权利,而不是任何激进地重建经济和社会体制。但是思想和政策的这种重新定位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

  首先,政党在普遍政策方面的差异消失了或模糊了,主要问题变成了福利方面的公共支出是该多一点还是少一点的问题。然而,它们是在社会权利的扩展变得日益困难的背景下讨论这一问题的,因为在作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功能的财富生产与作为福利服务形式而生产的部分财富分配之间出现了尖锐的分歧。因此问题可以表述如下,而且通常也表述成这样:一个社会所能“提供”的福利量的多少,与私人工业所能提供的“真实”财富量和财富流密切相关。但这根本不是在社会主义思想中已经或应该如何表述的问题,因为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概念是社会劳动过程,也就是说,是每个领域中的生产活动,包括福利服务的供给,以及科学技术大量投入到先进的经济企业中去,由此所关注的问题是劳动过程的组织以及如何在各种社会群体中分配劳动产品。总之,从某种狭义的国民产值(national product)中扣除福利支出所需要的量是没问题的,有问题的是国民产值的均匀分割问题,在这种国民产值中,福利构成了其主要的组成部分,从广泛的意义来说,这实际上是整个劳动过程的唯一目的。显然,就像其他大多数社会主义者尤其是马克思主义思想家一样,杜尔宾是以这种方式来构想社会主义与福利之间的关系的,下面我还将重新论述这一主题。

  当前,可以通过考查东欧社会主义社会的经历来阐明这种关系,尤其是凡尔吉在区分“社会政策”和“社会性政策”时所作的阐述。凡尔吉以下列方式界定了这些术语:

 社会性政策的概念……是在一种特殊意义上来运用的。它包括社会政策领域(社会服务的组织或收入的再分配), 同时还包括出于改变社会结构的目标而系统地干预社会生活再生产循环的各个环节。[20]

  在接下去的章节中,她追溯了社会再生产的这一过程,首先是描述了“处理基本社会关系转型的社会政策,这些关系镶嵌在工作的社会组织形式之中”,接下去分析了“通过分配和再分配而建立或修正的各种关系”,最后考查了“社会政策与消费和普遍生活方式之间的某些方面”。她从社会主义的视角对社会政策的范围作了极其清晰的描述,根据她的观点,可以更详细地分析公民身份在这些社会中的发展。

  在战后时期的苏联和其他东欧国家,社会政策明显处于优先地位,它主要针对低成本住房、公共运输、休闲设施和医疗卫生保健等的供给,同时,它还为社会性政策所补充,后者主要针对经济的重建,以实现快速工业化、经济增长(尤其像他们在50、60年代那样)、就业保障以及某些情况下工人更加积极地参与生产的管理等目标。因此,这些国家的公民取得了相当广泛而重要的社会权利,自从1989年末发生变化以来也许更能清楚地认识到这些权利的价值,但这些成就也伴随着许多负面的因素。首先,福利服务的供给水平严重依赖于经济增长,从1970年代早期开始,社会主义经济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困难,而且还为世界性经济问题和某种程度的过高工业投资率所恶化,因为其资金部分是通过国外信贷而获得的,并经常出现工业发展方向上的错误。[21]第二,所有这些社会都出现了一个特权群体——一个“新阶级”或“精英”,它们由政党和国家官僚机关中的上层所组成,它们有效地控制了社会劳动过程,并决定了产品分配有利于它们自己而损害了工人和消费者。

  然而,迄今为止,导致这些政权最终崩溃的最重要因素是,社会权利的真正扩大(即使在全国不同群体中仍然存在不平等分配)与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严格限制相伴发展,在斯大林专制统治时期限制得最为严格,但在随后的一党制官僚体制中,仍然保留了某种稍显松弛的压制形式(20世纪50年代初的南斯拉夫明显更不具有压制性)。因此,这些社会主义社会里的公民身份与马歇尔所考查的英国的公民身份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从含义上看,与其他西欧社会的公民身份也完全不同。与马歇尔所构想的从公民权利到政治权利再到社会权利的演进顺序大相径庭,这些极权主义的国家社会主义社会确立了某些重要的社会权利,而实际上取消了主要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同时应该观察到有一种因素促进了这一过程,那就是许多国家都没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所赖以建立的稳固传统,在其“社会主义”转型之前都没有经历过民主制。

  苏联和南斯拉夫正在经历的变化以及其他东欧政权的崩溃已经创造了一种全新的情形。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已经或正在得到恢复,虽然与资本主义国家一样,有关社会权利的内容和限度问题,以及著名的财产权利——通过这一权利,可以拥有主要生产性企业的所有——问题,存在着持续的争论。其他一些公民权利,即马歇尔所列举的人身自由、言论自主和信仰自由、正义的权利等,尽管在细节上复杂无比,但作为个人自由的基础是没有争议的,所以,它们的重新确立也进展迅速。政治权利——包括组织和参与社会运动的权利、结社的权利以及建立各种党派的权利等——同样也得到了恢复,不再受到国家权威的干预(除触犯了保护其他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之外)。

  然而,晚近社会权利变迁的影响可能非常不同。在那些资本主义经济正在得到重建的国家,许多现存的社会权利正受到威胁,包括低成本住房、公共交通方面的权利,其中最重要的就业保障的权利,以及某种程度上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在大多数国家中,由于新政权所引入的新措施以及经济前景普遍不确定等因素的影响,已经导致生产衰退、生活水平下降和失业率上升等结果。这些社会在未来十年内将如何发展仍然还不清楚,但新出现的抗议运动已经表明,大部分人将有力地捍卫其现有的社会权利,与资本主义国家一样,将重现围绕福利开支水平而形成的重大政治分歧,实际上几个国家已经出现了。这种分歧是否将涉及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对立,也就是说,复兴的社会主义政党和革新的共产主义政党是否将把福利政策与大规模公有制的维持或恢复联系起来,是否在“社会性政策”——它关注的是整个劳动过程的社会分工——的名目下,与某些形式的计划联系起来,这些情况目前尚不清楚,就像当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不确定性一样。

  无论如何,与马歇尔一样,我们也可以说在公民身份与资本主义的阶级体制之间,以及在福利服务的满足与市场提供之间,总是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冲突,后来的学者已经以不同的形式认识到了这种冲突。蒂特姆斯在其早期论文“福利的社会分化”中提出关于福利与社会平等的广泛议题,[22]并且在后来关于收入分配的著作中继续加以探讨。在那篇文章中,他强调“收入和财富的阶级分配”,[23] 而且在讨论贫穷的意义时也接近“社会性政策”的概念,即为了实现更大的平等,就要变革经济和社会结构。另一方面,罗伯逊在其有关福利国家的成就与缺陷的研究中,驳斥了关于资本主义社会不能消除贫穷的观点,并引用瑞典的情况作为例证(虽然瑞典比欧洲大多数国家都追求更为“社会主义”的政策,最近它也在试验使资本所有权社会化的措施)。罗伯逊总结了他的研究:“对于福利国家的性质和目标很少有系统性的观点”,在拒绝福利国家仅仅是“一种社会服务的集合”,或者“是一种消除贫穷的手段”,或者“致力于社会和经济平等作为最高的善”等观点后,他继续指出:“福利是没有限制范围的。它扩展到社会和经济领域,涉及工作和报酬的条件,社会服务的特征和范围,环境和娱乐设施的质量以及艺术的培养。”[24]与罗伯逊事实上谈论的或准备讨论的内容相比,这实际上意味着社会结构尤其是阶级体系方面更加激进的变革。他自己强调指出,他所考虑的是福利国家发展的本质性因素:高度的个人自由,对公民个体的保护以防权力的滥用,公民有责任参与社会事务,环境的改善,社会服务的持续发展,通过大范围的标准来评价生活水平——不仅考虑货币收入,而且还考虑环境质量、财富分配、工作满意度、健康教育和住房等一系列因素。这再一次接近于社会性政策的概念,社会政策仅仅是其中的因素之一。

  与马歇尔演讲所表达的意思相比,公民身份的发展及其与社会阶级的关系显然更为复杂,也是一个更加反复无常的过程。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福利国家中,社会权利的增长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其阶级体系。在大部分情况下,福利服务也没有能够消除贫穷——尽管瑞典和奥地利等更具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在这方面走得最远。东欧那些“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已经确立了某些重要的社会权利,但却削减或取消了同样重要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同时还出现了新的等级制和不平等。在资本主义社会也一样,正如马歇尔以及后来许多其他学者所看到的那样,在现存的阶级体系内部,福利政策又产生出新的分层类型。而且,随着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福利服务的扩展,倾向于建立起一种新的等级制和权力更集中化。罗伯逊以及许多从其他不同视角来批判政府官僚制的保守批评家尤其指出了这一点。

  然而,它们并不仅仅是有待进一步思考的问题。在过去40多年的时间里,公民身份的问题出现了,并在一种与社会阶级的关联不太清晰的全新背景下得到广泛的讨论;在这一时期,不仅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发生了意义深远的变化,而且发生在东欧的政治冲突也使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结构的转型达到了顶峰。接下去的两部分将关注这些变化所带来的新问题。

公民身份的新问题


  马歇尔是在一种特殊背景下研究公民身份发展的。他所关注的是战后时期英国(或者实 际上关注的是更狭隘的英格兰)这个或多或少更为同质化的社会,尽管这一基本概念可以得 到更加广泛的运用。然而,这个背景在今天似乎不再恰当了。有关公民身份的大量新问题已经出现了,它们需要放在一个更加广阔的视野——最好是在世界范围——中加以审视,但无论如何都必须参照各种类型的工业发达国家,并且在人口远不是均质性的社会中来考虑公民身份问题。

  我们可以在布鲁巴克的研究中找到重新思考这一问题的有益起点。[25]他分析了由于战后欧洲和北美的大量移民所引发的问题,并在20世纪的背景下分析了公民身份的涵义。首先,我们应该注意到形式的(formal)与实质的(substantive)公民身份之间的重要区别。前者可以被界定为是“民族国家的成员资格”;[26]后者按照马歇尔的界定可以被看做一系列公民的、政治的、尤其是社会的权利,也涉及某种参与政府事务的权利。布鲁巴克继续说道:
  
 这一系列权利或参与方式构成了公民身份,它不必与国家成员资格的形式联系在一起。 形式公民身份既不是实质公民身份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其必要条件……它明显不是一种充分条件:一个人可以拥有正式的国家成员资格,然而却被排斥(在法律土或事实上)了某种政治权利、公民权利或者社会权利,或者在各种背景中排斥了对管理事务的参与……也许形式公民身份未必是实质公民身份的必要条件表现得更不明显。然而,尽管实质公民身份的某种构成妥要可能需要形式公民身份(比如全国大选中的投票权),但其他要素……却与正式的国家成员资格不相千。比如,社会权利可以一视同仁地给予公民和合法常住的非公民(non-citizen), 参与结社、政治党派、协会、工厂委员会的自我管理,以及其他制度……都独立于国家的正式成员资格。[27]

然后他还继续说道:

 在马歇尔、本迪克斯以及其他研究参与方面的理论家们的著作中,公民身份概念的“社会学化”的确已结出了累累硕果,(但)他们都把一种内生性的(endogenous)偏好导入到公民身份的研究中。认为形式上的国家成员资格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过去25年中大量移民流向欧洲和北美,使大量人口的形式公民身份处于薄弱状态,这就形成了一种公民身份的新政治学,集中研究民族国家的成员资格问题。

  公民身份的新政治学在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受不同的“民族性”(nationalhood)的影响。在布鲁巴克所编辑的关于移民与公民身份的论文集中,他对欧洲和北美的六个工业化国家作了有趣的比较。[28]首先,“在由移民所构成的国家与移民只是偶尔伴随国家建设而出现的国家之间,存在着一个基本的差别。加拿大和美国有着持续不断的移民传统……而且移民在它们的国家神话中非常突出”[29]。但在欧洲国家中,同样存在着重要的差别。在法国,

 国家地位和公民身份概念是其革命起源的标志。在这一传统中,民族被认为主要与国家的制度和领土结构相关:政治一体化而不是共享的文化被认为是其基础。[30]

  与这种“普遍主义的、同化主义的和国家中心主义”的概念形成对比,德国的概念是:

 排他性的、有机的和民族中心的。因为民族感是在民族国家之前发展起来的……所以德国民族……不是想象为普遍政治价值的承担者,而是作为一种有机统一的文化、语言或种族共同体——作为一个民族共同体 (Volksgemeinschaft)。[31]

  瑞典与法国相似,民族情感依附于政治和制度传统,种族或文化民族主义的缺失“也许有助于解释瑞典为什么能够没有动乱和摩擦就可以解决其战后移民的公民身份问题”。[32]然而,英国是一个特例,在那里(直到1981年)从臣民到君主都没有一个清晰的公民身份概念,“反而是从忠诚的角度来构想法律和政治身份的”,把人们的忠诚联结在一起的纽带“是英帝国而不是不列颠民族”。“缺乏作为民族国家的强烈认同和一种建立起来的国家公民身份,” 布鲁巴克表明,“在过去二十五年间,移民和公民身份之间是一种混乱和苦涩的政治。”另一方面,因为英国传统上没有把自身界定为一个民族国家,二战后的大部分移民仍然被认为是外国人,但是比其他地方又享有更多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权利。[33]

  与其他著作形成对比,布鲁巴克在书中对公民身份提出一系列范围广泛的问题,其中包括获得公民身份的标准问题、常住非公民的身份问题、双重公民身份的问题,下面我也将在文中探讨这些问题。然而,首先有必要更充分地思考实质公民权利——那些为马歇尔最初所关注的方面——出现的新问题。这些权利不同于公民身份的形式权利,因为形式公民身份不是这些权利的充分条件(见上述),尽管两组权利在许多方面明显相互关联。这里要讨论的第一个问题是性别问题。马歇尔像当时几乎所有的社会科学家一样大大忽视了性别差异的问题,甚至当他最初非常明显地关注是否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一名绅土”时都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然而,显而易见的是,英国与其他地方一样,马歇尔所提出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的发展序列,在扩展到女性身上时比男性明显慢得多,而且某些权利的分配仍然非常不平等。 妇女获得公民权(如财产权)的时间要晚得多,在英国,只有到了1990年以后,己婚妇女才获得对其收入独立纳税的权利,而不再把她们的收入看做丈夫工资的延伸。政治权利对于妇女来说也许来得更晚,在20世纪的大多数国家——有些情况下只是在 1945 年之后——妇女在立法委员会和国家高层管理圈中仍然只是一小部分。尽管另一方面她们在社会运动中越来越积极和突出。在社会权利领域,妇女经常在获得更好的报酬、更受尊重的职位以及晋升的前景方面遭到歧视,这在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如此,即使在关注妇女的特殊领域,如全天候的婴儿护理、产假、计划生育,一般比其他服务扩展得更慢些。

  这里应该指出的是,在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对消除就业领域的性别歧视作出了特别的努力。凡尔吉详细讨论了匈牙利所采取的政策(尤其是那些关注产假和儿童保育方面的政策),她也从一个更为广泛的角度考查了家庭政策。[34]但正如她观察到的那样,传统固有的态度和观念渗透着性别不平等,明显表现在家庭领域,妇女不合比例地承担着家务劳动,甚至配偶双方都有工作的情况下也如此,这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国家都一样;这样的态度只能通过扩展和平衡社会权利的政策来逐渐影响。因此战后尤其是60年代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女权主义运动,已经不再是仅仅关注一般所理解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了,而且关注那些陈旧但却深刻影响到个人和女性家庭生活的性别观念。[35]因此,今天对公民身份的任何讨论都必须特别考虑妇女的社会地位,如在许多国家她们是否仍然是“次等公民”还是在某些方面有所改善,而这又对社会权利的范围和内容提出了新的问题。

  与之类似的第二个问题是关于种族的或种族文化的差异,这是战后许多国家大规模移民的结果所致。这同时引起了形式性和实质性公民身份的问题,对于前者,不同国家——比如德国、法国和英国——所采取的政策也不同,尽管过去10年存在着限制移民和公民身份增长的普遍性趋势。然而即使在那些存在形式公民身份的地方,也许在实践中也无法获得公民身份的实质性权利,或者在不平等的程度上为某些特殊的种族群体所享有。60年代美国黑人的民权运动就是一个极端的例子,它抗议美国不给予主要种族群体以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的做法,在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其他种族群体也有过类似的运动,并将继续进行反抗,尤其是反抗社会权利领域的歧视。如果在广义的角度来阐述社会权利,它包括获得教育、 保健、就业和充足的住房等权利(在战后福利国家的许多观念都表明了这一点), 此外,还有对特殊群体(比如在职母亲)具体需要的规定。那么,在许多福利资本主义国家,有些权利的分配至今都显然是不平等的,不仅有女性与男性之间的不平等,而且还有种族群体或文化群体之间的不平等。

  在民族国家范围内,种族和文化差异同时还引起了公民身份的其他问题,比如在加拿大的魁北克省、西班牙的巴斯克地区、北爱尔兰以及国家社会主义政权崩溃后的东欧等地方,一些特殊群体发起各种运动来实现其更独特的民族性,他们或者追求完全的独立,或者至少争取更大的自主权,或者在某些情况下依附或融入到另一个民族国家中去。实际上这些运动中的一部分提出了双重公民身份的问题,而像欧共体这样朝着超民族方向发展的政治体制也以不同的方式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在欧共体中,似乎正在发展出一种“欧洲公民身份”,欧洲人权法院和委员会以一种初步的权利框架表现出来,而且欧洲议会也提出了一种新的“社会宪章”。

  下面我还将更充分地探讨现代公民身份的复杂性以及在与民族性和民族国家概念关联时的涵义。同时,在现存民族国家内部,实质公民权利的其他方面也还需要得到进一步的讨论,尤其是涉及贫穷后果的那些权利。托尼写道,“纯粹和决定性的无能”把那些经受无能为力的人置于“一种永恒的不利境况中”,[36]而马歇尔则把公民身份的发展看做“文明生活的具体内容的普遍丰富”,可以通过减少风险和不确定性,通过平衡富人与穷人的生活条件而实现。 无疑,在40和50年代,福利国家的一些主要目标被看做要消除贫穷,尤其是通过消除大规模的长期失业——它也是贫穷的主要原因之一——的方式来实现,但无论如何,都是通过尽可能大规模地支付社会保障的方式来消除失业所带来的影响的。与30年代相比,这些政策最初是相当有效的,社会状况也得到相当大的改善。但在过去的二十年里,尤其是80年代,贫穷又一次在大多数西欧国家增加了,尽管瑞典和奥地利显然是这种普遍趋势的例外。最为重要的是,英国的贫穷已经在不断增长,那里经济衰微、财政政策变幻莫测、大规模失业、社会开支萎缩,它们汇集在一起重现了财富和收入上的极大不平等,以及大范围的主要由工人阶级组成的贫困交加的公民。

  在美国和英国,“下层阶级”术语广泛用来描述这一类人,但正如利斯特所指出的那样,在运用这个诬蔑性标签时还涉及一个意识形态因素,这倾向于在道德而不是在经济方面来界定穷人,实际上这复苏了19世纪关于穷人要对自身贫穷负责的观念。[37]对于这个所谓的“下层阶级”的范围在英国到底有多大,这也存在许多分歧,估计约占总人口的5%到30%左右,但毋庸置疑的是,过去十年间的贫穷程度大大提高,而且对于那些受贫穷折磨的人来说,贫穷对公民身份的质量有着实质性的影响。

  利斯特在研究中首先引用了马歇尔对公民身份的界定:“赋予那些完全属于一个共同体成员的人以一种身份。所有拥有这种身份的人在赋予其身份的权利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38]他继续考查了过去十年间有关公民身份的争论,其中新右派的观点己经把反对的矛头指向了所谓的“依赖性文化”——也就是说,社会权利主体是通过作为一个整体的共同体确立起来的——而赞同一种“事业性文化”,即个人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谋取福利,国家(或个人慈善)的作用在于给那些因各种原因而无法自助的人提供有限的帮助。这种意识形态的支配现在也体现在社会政策中,并逐渐削弱了作为公民身份属性之一的社会权利,而把所有的重点都放在私有化活动上(私人保健和教育、私有化的市政服务、公共服务的商业化等等), 还把穷人普遍视为慈善的接受者,从而被有效地看做二等公民。无论如何,这不仅仅是穷人的社会权利受到了影响,利斯特指出公民权利的有限性,因为许多贫穷的公民无力通过法律过程来维护其权利,尤其是法律援助和咨询系统的缺陷限制了公民权利。[39]与公民身份的最初承诺——马歇尔把它看做通向均衡公民权利的重要一步——相比较,利斯特指出,穷人往往以各种方式丧失了政治权利,并逐渐在政治上“边缘化”,她正确地注意到了经济和社会因素在这个过程中的影响。[40]

  但是在英国,实质公民身份权利(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的恶化,主要是由于政府的最近政策以及政治和选举体制的独特性的影响所致,所以它在整体上与西欧有所不同。可以确信,在几个欧洲国家,为了适应经济增长放慢的形势,存在着某些制约福利国家发展和公共开支增长的措施,但没有哪个地方会以这种全盘拒绝的方式来否定社会权利观念。正如马歇尔所说的那样,在 70 年代末的英国,福利国家处于“一种岌岌可危而又困顿不堪的境况”中,到90年代早期为止,这种情况显然更加严重了。然而,在西欧的绝大多数地方,福利制度已经相当成功地经受住了经济衰退和新右派学说的攻击,欧共体的许多国家(除英国以外)通过“社会宪章”的提议而表明了它们对于扩展社会权利的真实愿望。令人惊讶的是,英国的某些权利现在已依赖于欧洲机构(如欧洲法院和人权委员会)来维持了;政治权利也许还要通过欧共体其他有比例代表制(现在己引入了欧洲议会的投票程序)的成员国的影响才能扩展。在这个领域,欧共体的成员身份已经在英国越来越激起了对于政治体制进行激进民主改革的运动,英国人可能在不久以后将最终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公民,而不是“国王的臣民”。

  根据迄今所讨论的内容,我们现在可以来思考公民身份在过去40年里的发展方式,以及马歇尔所设想的公民权利的持续扩展所遇到的问题。正如我已经指出的那样,形式公民身份(即民族国家成员的资格)问题因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而显得愈加重要:(l)战后大量外国工人移民到一些国家,他们即使在那里长期定居也可能被否认享有公民身份(如德国所谓“客藉工人”的例子);(2)就业方面不断增长的国际化,尤其是在欧共体,出现经济活动的国际化,从而产生合法定居的外国人等重要群体;(3)从这些过程中产生了更为一般的问题,即住处与公民身份之间的关系,以及民族国家在实质性意义上作为唯一的、首要的公民身份的场所的限度问题。这就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公民权利是否应该被看做定居在某一共同体中的所有个人的人权,而不管他们是否具有民族国家的成员资格,我将在本文的结尾来探讨这个更大的问题。

  与马歇尔和其他40年前的学者所期待和希望的方式相比,实质公民身份的发展更加坎 坷和多变。战后福利国家似乎坚持了公民和政治权利更加平等的承诺,以及实质性地扩展公民的社会权利,逐渐建立起经济和社会的更大平等。在这种意义上,公民身份的确表达了“平等的原则 ”,但这与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和阶级结构中所包含的不平等相冲突;两者对抗的结果不仅取决于更为狭隘意义上的福利的扩张,如社会服务、医疗保健、教育或者更加充分的就业等,而且取决于财产所有权、经济控制和真实收入的分配等方面的变化,就如马歇尔在讨论杜尔宾的民主社会主义观点时所认识到的那样。[41]在50-60年代的绝大多数西欧国家,这两个领域都取得了通向更大平等的进步:财富和收入分配方面的变化、通过各种形式的“混合经济”来控制经济波动、以及福利供给的扩展和改善等,它们统统为经济的高速增长所促进。

  但从 70 年代中期开始,经济增长率的衰退制约了福利和社会权利的进一步扩展。失业率的提升和人口的老龄化(以及一些国家军事开支的增长)对国家预算提出了更高的需求,而与此同时,混合经济却似乎越来越难以成功地发挥其功能了。这些情况导致新政治学说和运动的出现,在英国和美国表现得尤为明显,它们鼓吹(尤其在那两个国家,还尽可能地实施)紧缩政府开支的政策,回归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作为结果,不平等再一次加剧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支配了福利国家,这在英国表现得最明显,而在其他地方也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因此,我们需要根据战后的经验重新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即公民身份与社会阶级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在不同的条件和国家里,这种关系又将如何波动?

变动的阶级、变动的学说


  作为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逐渐成长的一个整体,实质公民身份的发展状况需要得到解释和描述,而仅仅从抽象和技术的角度把这个发展状况看做现代资本主义所固有的因素是不够的,具体社会群体也卷入到了扩展或抵制这些权利的斗争中,在这些斗争中,社会阶级发挥了主要的作用。马歇尔也认识到这种冲突因素的存在,但他把它表述为对立原则之间而不是阶级之间的冲突,而且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他对阶级的讨论主要关注的是公民身份对社会阶级的影响,而不是阶级的历史发展本身产生出了新的公民身份观念和运动,以扩大公民权利。

  但阶级对公民身份的影响是确凿无疑的。公民权利和某种程度上的政治权利首先是在中世纪城市中自由民反对封建贵族的斗争中取得的,紧接下来是在工业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阶段,资产阶级在一个更大的范围内争取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在19世纪,扩大政治权利的斗争主要是通过工人阶级运动的方式进行的,如在1848年革命、宪章运动以及后来争取普选权的运动中,工人阶级对迅速成长的欧洲社会主义政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些斗争通过工会和社会主义政党的鼓动而一直持续到20世纪,并扩展成为争取社会权利的斗争,进而构成了迈向社会主义这一普遍性运动的组成部分。西欧战后福利国家很大程度上也是以阶级为基础的行动的结果,在40年代后期到70年代早期这段时间里,似乎以“福利资本主义”和“混合经济”的形式达到一种平衡,熊彼特将这些形式描述为社会主义征途中一幢可能“不彻底的房屋”,而后来的社会科学家们则把它描述为新资本主义、有组织的资本主义或合作主义。[42]在这种体制下,干预主义国家在大资本与有组织的劳动者之间的协商谈判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从而达到“阶级妥协”的目标。[43]

  这种阶级妥协,以及一定程度上强调福利资本主义社会中国家作用的共识,取决于不同阶级的相对力量和政治倾向,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从战后到 70 年代早期这段时间里非常高的经济增长率。正如马歇尔在讨论公民身份对社会阶级的影响时所设想的那样,经济增长和社会权利的扩大对阶级结构相应地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首先,正如我前面所说的那样,政治权利在20世纪的扩展本身是阶级行动的结果,它使大多数西欧国家的工人阶级政党(1945年后尤其明显)在成员资格和选举支持方面能够迅速地成长起来;而且这还是在保持居于支配地位的资本主义经济的条件下发展战后社会权利的关键因素。同时,工人阶级政党(主要是社会主义政党或社会民主党)具有一种公民身份观念,社会权利远远超过了一般所说的福 利服务的供给,这主要表现在如下观念上:激进的教育改革、消除贫困、作为经济民主主要目标的充分就业。它们涉及基础性的、大规模的工业企业,财政安排以及服务性行业。普遍提高国家的经济功能——包括不同形式的国家计划。正如熊彼特和杜尔宾等人从不同的角度所认识到的那样,所有这些都显然超过了一个福利国家的范围,从而是通向更加社会主义形式的社会,而英国战后第一个工党政府的政策也表现出这种倾向。

  社会主义政党的政策和行动有些情况下与政府一样,而另一些情况下又作为联盟中一个有影响的合作者或一个强有力的反对者,这种情况实际上的确导致了西欧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扩展,尽管只是不同程度地出现在个别国家。我们可能认为,宏观经济计划的引人在维持1950年到1973年的经济增长(麦迪森所说的“黄金时代”[44]) 中是一个尤其重要的因素。[45]然而,这些变化也对阶级结构以及不同阶级的社会和政治前景产生了重要的变化。首先,战后经济的发展(快速的技术创新是其显著的特征)和福利权利的扩张(政府活动的范围也相应扩张),逐步减少了体力劳动阶级的数量,增加了白领和服务行业的人数,后者的范围包括私有和公有企业以及广泛社会服务行业中的职员和专职技术人员。[46]在发达工业国家,体力劳动阶级现在只占职业总人口的一半或更少。

  同时,由于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直到70年代早期)、福利服务的扩展,工人阶级的经济状况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增加了社会流动的机会——主要由职业结构的变动和教育机会的改善所决定。与l9世纪和20世纪早期相比,工人阶级的社会处境在争取重要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的过程中也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作为马歇尔意义上的公民身份的发展结果,产生了一种远不是马克思在19世纪40年代所描述的状况。马克思描绘的是“市民社会中的阶级而不是市民社会的阶级”,这个阶级经历了“人性的完全丧失”。[47]从50年代后期开始,工人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在20世纪下半叶的转型引起了对这些现象的诸多研究和讨论,如“富裕工人”、“工人阶级的资产阶级化”、以及新型“中产阶级社会”的出现等。对于这些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根本性变化的程度,有些论断及其所得出的结论毫无疑问过分夸大了。以英国为例,在戈德梭普等人的系统总结性研究中,这些论断受到了批判的审视。作者总结道,当考查富裕工人日常生活的三个主要方面(即工作、社交方式、抱负和社会前景)时,结果显示,“在正常社会中仍然还有许多重要领域相当明显是工人阶级的经历”,而且证据“足以表明,这些(资产阶级化)的论断实际上在任何一点上都是相当没有说服力的”。[48]还有一些人对这个主题提出其他的批判,他们指出,在那些更富裕、有技能和有技术职称的工人中出现了一个“新工人阶级”,但那些工人仍然忠诚于传统的工人阶级政党,[49]另一方面也有人也注意到了中产阶级某些领域的“无产阶级化”的过程。[50]

  当前,在所有这些事实中很明显的是,资本主义工业国家继续存在着工人阶级与中产阶级之间的差异(而且现在东欧前国家社会主义社会中正在重演这种差异), 这种差异通过各种社会福利和公民身份权利观念表现出来,而后者又是通过竞争性的、以阶级为基础的政党方案和政策来表现的。只有在有限的意义上这些社会才能被看做“中产阶级”,那种广义意义上的中产阶级现在占据了人口的很大部分,即使这样,这一概念也要求我们忽视富裕的上层阶级的存在,包括继续支配经济和许多其他社会生活领域的巨额资本持有者,以及中产阶级本身在财产所有权、收入水平、教育和生活方式方面的巨大差别。不过,中产阶级作为一个整体的扩大与经济增长和福利服务的扩张密切关联,对社会和政治态度也的确产生了重要的变化。正如我前面所指出的那样,到70年代早期为止,一种建立在福利国家(或福利社会)、混合经济和民主政治体制基础上的西欧社会,已经形成了某种均衡,并成为人们广泛的共识。 大多数政党的方案中也反映了这种观点,尤其是社会主义政党,它们致力于福利政策而不是更长远的社会主义目标,如公有制的扩大、所有公民在经济社会条件中形成一种更根本的平等。在过去,常常把这种境况描述为“无阶级”的社会。

  政党政治的这种重新定位(有些国家更为明显)是否与特定阶级内部社会态度的明显变化相对应,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60年代后期的急剧变化表明,在一个存在等级制的社会中,某些组成部分(尽管在工人阶级中并不突出)的共识非常有限,存在着广泛不满的情绪。这些情况的直接后果是强化了保守势力,但从更长远的角度看,他们的影响则更加激进,比如,这种情况明显表现在妇女运动、绿党、东欧的民主反对派的发展上。然而,大多数关注点都放在了工人阶级的态度变化问题上。在70-80年代的一些国家(在英国最为明显),越来且越多的工人的确从对社会主义政党的忠诚转向了自由党或保守党,尤其是那些报酬高又有技术的工人,这无疑在某些方面反映了他们主要经济和社会关注的性质变化。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和福利制度的扩张已经给大多数人带来了更大的富足,与此相适应,在迅速扩大的消费信贷的支持下,个人或家庭都更加关注生活的水平,都更加强调私人消费。因此,那些更富裕的工人以及相当部分的中产阶级都更加关注通货膨胀、利率和个人所得税了,而不是福利国家的扩展或公有制的扩大,因为这些对个人的福祉似乎更没有意义了。虽然戈德梭普和洛克伍德随后更加批判“资产阶级化”的观点,[51]但正如他们所刻画的那样,这种变化可能代表了一种特殊社会观的出现,它的一般性质可能“既不同于古典中产阶级的激进个人主义,也不同于传统工人阶级那种包容性的集体主义社会观”。在这种观点看来,集体主义是作为一种手段(“工具性集体主义”)而不是目的而被接受的,在一个更为个人主义化或以家庭为中心的领域,可以设想作为目的的集体主义,因为这涉及家庭的生活水平、职业晋升的前景以及儿童的教育和事业。

  在50年代后期以及整个60年代,从一种更集体主义向一种更个人主义的社会外观的变化的确开始出现,[52]但我们不应该夸大这种变化的新奇程度、跨国的普遍性或者持续性。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尤其是大型公司的成长,对个人在职业等级制中的晋升渴望在20世纪早期几乎非常有力,但正如希尔法亭(Hilferding)和其他人所指出的那样,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的快速增长大大加强了这种个人主义的期望。[53]然而,在所有西欧国家,由于持续强烈地把工人阶级组织(工会和政党)与集体主义和不同程度的平等主义联系在一起,从而限制了以个人和家庭为中心的首要目标,这种目标的首要象征就是福利国家,其次是更低程度的公有制。 而且,在那些社会主义政党特别强大的国家——如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特别是瑞典)、奥地利、西德以及1981年以后的法国——它们丝毫没有降低维持集体主义目标的迹象,而在西欧大陆,整体上也没有出现偏离现存的福利供给和公有制的标示。[54]因此,对“依赖性文化”的猛烈攻击和公共财产的大规模私有化尽管在80年代的英国是政府的理念和政策的表征,但这是一种非常例外的情况。

  不过,也许可以合理地认为,到20世纪60年代后期为止,在大多数国家的大部分工人阶级中间,或在那些支持和得益于福利国家的中产阶级中间,他们并没有强烈而广泛的极大地扩大福利供给范围的愿望,或更具体地说没有扩大公有制的愿望。对许多人来说,包括卫生和教育在内的公共服务水平尽管还可以稳步改善,但似乎已经很充分了。我说过,在大部分人口中,不断增长的富裕已经把他们的注意力从对集体性供给的关注转移到了对作为消费者的关注了。

  然而,自70 年代中期开始,有几个因素使这种情形发生了急剧的变化。人口老龄化使花在养老金和卫生服务方面的公共开支变得更高,但福利国家的财政压力却为经济衰退和经济增长的放慢所加剧,而且失业的上升还对公共开支提出了新的需求。同时,关注公共服务质量的期望值还在继续攀升。英国这个曾经历了50年代经济增长的国家,它的经济增长率比其他许多西欧国家(或者日本和美国)更低,制造业萧条,经济危机重现,因此问题也就比其他地方更为严重。难怪到70年代末为止,英国的福利国家已经处于一种尤其衰弱的状态,同时普遍低迷的经济状况还引起了政治态度的剧烈变动。然而,到80年代末,实施了十年之久的 " 新经济政策 " 使英国经济处于一种更加危险的境况,福利国家面临着更加不确定的前景,与西欧大多数其他国家(包括欧共体的其他成员国)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后者通过有效的计划经济而成功地应对了经济衰退,而且还保留了私有制和公有制相结合的“混合”经济(有些情况还扩大了公有制的范围),在几个国家甚至还扩大了福利服务。

  在过去的十年里,英国追求着特殊的经济和社会政策,这与其他一些欧洲国家形成鲜明对照,而与同一时期的美国的政策有着更加紧密(它们在某些方面同样也造成问题)的关系。当然,从70年代中期开始,所有工业化社会都必须面对由于衰退和更缓慢的经济增长所带来的困难,但大多数西欧国家都以不同的方式进行了应对,更成功地维持了自己的福利制度、各种形式的混合经济,以及中央计划的重要因素。这样,我们在思考社会权利的最近发展时,就有必要超出英国的情况而看得更宽,尤其是看到欧洲的背景。例如,莱登(Ryden)和贝格斯特罗姆(Bergstrom)指出,70年代瑞典的经济状况尽管更加糟糕,但它继续推行民主化的工作生活、扩大公共部门、强调改善环境、增加闲暇时间以及自身生活的更大决定权等政策。[55]他们总结道:“瑞典的社会和经济(福利国家)在搏击70年代的不稳定和危机时已经证明了它的强大。”[56]同样,在奥地利,1970年以来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主义政府不仅维持了福利制度,而且还扩大了社会福利方案,进一步提高了工人参与工业管理。

  这两个国家的经验表明,即使在更困难的情况下,如何可能维持高水平的物质繁荣、低水平的失业和通货膨胀率,同时还促进扩展公民社会权利的政策。它们的例子对其他地方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比如,法国政府从1981年起,除了两党妥协的短暂时期以外,一直致力于公有制扩展的政策,提高福利服务和社会基础设施(尤其是铁路)的公共开支。其他欧洲国家尽管没有如此致力于扩展社会福利,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它们还是维持了福利开支的现有水平,不像英国那样,它们没有过分优先考虑减少公共开支、公共财产私有化和鼓励自由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绝大多数西欧国家的社会和政治定位都可以从欧共体的政策中推断出来。在欧洲议会里,社会主义政党和联盟团体现在形成了一个多数派,它们的影响是形成新的欧洲“社会宪章”的重要因素。这一宪章不仅正视福利权利的进一步改善,而且通过增加工人在工业管理中的代表来扩展工业民主制。这种情况与瑞典和奥地利(它们目前不是欧共体的成员,但有望在90年代加入)等国的影响结合在一起,将很可能带来整个欧洲的社会权利的扩展,而这又将对东欧造成影响,并最终在第三世界国家提出社会权利的问题。同时,这些发展注定还会引起对下列问题的重新思考:社会权利是什么,从公民身份角度来看它可以规定在多大的范围之内。本文接下来的篇幅将更充分地探讨这一问题。

  在这一点上非常明显的是,权利、福利和公民身份概念在政治光谱中彼此差异迥然。50-60年代的妥协或共识已经大大消解了,在英国则根本不存在了,因此在目前,左派与右派、平等与不平等等对立原则之间的划分更明显了,尽管马歇尔在讨论公民身份与资本主义之间的关系时认为它们之间的划分是模糊的。保守党政府首要关注的是限制或减少公共开支(在某些情况下,军事领域的开支除外),提高私人企业和市场的作用,那些为新右派学说[57]所影响的政府尤其如此。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政府则更倾向于维持并尽可能快地增加公共开支(尤其是教育、卫生和其他福利服务方面的开支);通过各种手段来调节市场关系,包括某种程度的经济计划;在混合经济中维持相当程度的公有制因素(或增加公有制的成份),而且更普遍地鼓励工人更多参与管理。此外,它们还通过财政和其他措施来促进更大的经济平等。[58]自由派和中间派也可能支持社会主义政策中的某些部分(如某些领域的福利开支和混合经济,只要公共部门不是太大),它们在联合政府中有时具有非常大的影响。

  然而,在过去二十年里,所有政府在维持或改善福利服务水平时都还面临着我早先所提到的那些普遍性问题:老龄人口化、经济增长放慢以及失业率上升所引起的问题。这里应该指出的是,低经济增长率不能简单地被看做各种外部冲击的暂时结果,而是必须在一种更广泛的背景中加以考查,把高增长率的环境后果纳入考虑的范围。那些已经或正在工业化的国家的战后“增长瘾”(growth-addiction)现在似乎更值得质疑,[59]与整体增长率相比,它们对增长什么或增长可能带来什么生态影响等很少考虑。从福利的最广泛意义上说,不论在哪个国家,这种提高福利水平的措施似乎根本不再令人满意了。

  如果作更进一步的审视,这些普遍性问题实际上也对应于保守党与社会主义政党在福利政策上的其他重大差别。这样,工业社会中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动,以及正规教育周期的延伸,都要求对不同年龄类型之间的社会产品的分配方式进行重新反思,不能仅仅考虑用缓解的方式处理年轻人或老年人的疾苦,或那些很可能来源于社会主义政党的社会福利分配的新观念。同样,正如我所表明的那样,低经济增长率可能在一些地区实际上是可取的,它尤其提出了应该在哪里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剌激增长的问题——比如,在廉价住房供应和改善卫生服务方面,同时,它还提出了超越保守主义政党通常所能接受的限度,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计划的问题。失业的增长是传统资本主义经济领域衰退的结果,但它不只是极大地、挥霍性地增加了公共开支,而且对相当部分遭遇失业的人来说还有一种普遍沮丧的感觉,同时还有效地减少了他们作为公民的权利。[60]因此,在非常右翼的保守政府(如英国)与社会主义政府(如瑞典和奥地利)之间,失业政策的性质和效果存在着强烈的对比。

  然而,我们还有必要思考社会权利发展的一个更深层次的内容,对于这一方面,莱登和贝格斯特罗姆也曾间接提到过,即个人在面临大型官僚组织时所体验到的异化的感觉。[61]正如他们所阐明的那样,这种感觉不仅来自现存的公共官僚机构,而且如熊彼特所认为的那样,还来自现代工业社会中生活的普遍官僚化,生活的各个领域越来越为超大型的官僚制管理组织所支配。[62]正是在与公共官僚机关的关联中,个人体验到最深的挫折感。这种情况在东欧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体现得最为明显,尽管这里所憎恨的主要是共产党的政治独裁和政党官员的统治。在西欧,这种挫折感更为普遍,而且还以不同的方式为特殊群体所深切感受到,比如,对个人自由的限制、公共服务不充分或低效率等。在英国,这种感受无疑催生了向更加个人主义方向发展的态度,尽管由于经济绩效低劣而产生的不满是一个更强有力的因素,而且最近几年对提高社会福利开支的支持也得到复兴。

  然而,在任何发达的福利体制中,在如何达到下列方面的平衡时注定会问题重重:一是有效的管理与对个体(作为公共服务的消费者)的关注之间的平衡,二是对福利政策的必要限制与个人自由之间的平衡。正如马歇尔的《社会政策》的最新版本所讨论的,[63]这种平衡从来就不可能达到一种完美的状态,在福利服务的运转过程中,它的实现需要得到更大数量的消费者群体、慈善组织和互助团体的参与。这里与其他地方所强调的一样,尽管福利体制本质上建立在公共服务的基础之上,并主要由它所组成,但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某些混合可能是非常有价值的(后者以一种联合的方式表现了公民身份)。

  在工作和生产过程中,个人总是面临着私人或公共官僚机构的管理,他在这一领域中的福利显然取决于社会权利的范围。卫生和安全管理、最低工资立法以及由独立工会所提供的保护等,它们都是权利整体中的必要因素,但它们还需要得到其他权利的补充,使工人们通过更大地参与企业管理来控制劳动过程本身。这种社会权利己经通过不同的方式得到了实施——南斯拉夫的自我管理体制,奥地利、德国和瑞典等国或多或少带有综合性质的其他方式,而在欧共体的社会宪章的主张中,还从更加宽广的视野进行了想象。

  因此在1992年以后,随着欧共体单一市场的建立、新成员的最终加入以及一体化进程的发展,社会权利和某种程度上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将可能按社会主义政党所倡导的方向取得实质性的扩大。但是,权利的任何扩大都必须更加注意消除由于性别和族群文化原因所带来的不平等,都将面临更大的有关社会权利的范围和界定的问题,面临社会权利对于经济结 构和阶级体制的含义的问题,以及工业发达国家的社会权利与世界其他地方(尤其最穷国家)的个人权利之间关系的问题。我现在就将转向对那些更广泛问题的论述。

结论


  在本文中,我已经稍微超出了马歇尔1949年所讨论的主题。这里所提出的新问题主要是:形式公民身份与实质公民身份之间的关系,权利与公民身份之间的联系,有关社会权利性质和范围的各种相互冲突的观念,阶级和其他社会群体在发展这些权利中的作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与福利国家之间由于不同目标和结果而形成的张力,公民身份的原则和实践在各个国家中的变化。这些问题现在需要得到更仔细的思考。

  由于战后向发达工业国家的大规模人口迁移(实际的和潜在的),形式公民身份(作为民族国家的一员)越来越引起了人们的兴趣。不论在形式还是法律意义上,它都明显是影响权利属性的主要因素之一,尽管它对于各种权利的有效拥有或运用来说既不是必要条件也不是充分条件。战后移民,特别是在70年代早期以前经济快速增长的时期来自贫穷国家的工人,相应导致了一些工业国家对公民身份更严格界定,而且大多采取了更严厉的移民控制措施。 在这种条件下,产生了对于形式公民身份的新争论,也出现一些争取给那些长期定居的居民以公民身份的组织,它们要求更自由的政策(另一方面,还出现了排斥或驱逐外国工人的民族主义运动,更不用说排外主义运动)。这一争论提出了一些重要的问题,如现代世界公民身份的性质问题,居住地与公民身份之间关系的问题。

  布鲁巴克那本书中的几位作者从不同侧面讨论了这些问题。卡伦斯认为:“对于那些被允许居住和工作在某个国家的人来说,应该通过适当的过渡时间和合理的正规手续把权利授予他们,使他们成为公民。”他的观点是以“ 隐含在自由主义民主社会的制度和实践中的原则”为基础的。然而,希厄克从一个类似的立场指出,“与外国人的身份比较,美国最近几十年来的变化已经使公民身份的边际价值降到了接近于零的地步”。他指出:“大量有获得国籍资格的外国人都没有被授予权利”,其中原因可能是“许多外国人仍然希望回到他的祖国生活”。在这个背景下,哈曼提出了双重公民身份的问题,并指出,尽管世界各国限制取得双重公民身份,但“最近几十年来,拥有不止一种公民身份的人已经实质性地增加了,而且可能继续增加”。他还注意到存在着一个人数不断增多的“特权性非公民”(privileged non-citizen)群体,特别是在欧洲大陆。对于这些人,他建议使用“居民”(denzens)这个术语,他们有权利在某个国家居住、工作并获得社会救济,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可以参与投票。[64]

  双重公民身份给民族国家和国籍(nationality)提出了重要的问题,尤其是有关“双重忠诚”的问题。哈曼继续分析道,不论对国家还是个人来说,有些问题产生于现实之中,“形式上非常简单的公民身份概念在现实当中实际上是非常复杂的”。[65]从另一种意义上说,当欧共体走向更紧密的经济和政治一体化时,双重公民身份问题在欧洲很可能变得更加重要。实际上,欧共体国家的公民将逐渐拥有一种双重公民身份,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情况已经在欧共体和他们自己的国家存在了。但这也给未来的欧共体提出了“居民”(denizen)处境的问题。从 1992 年起,“没有国界的欧洲”将给成员国的正式公民在欧共体内迁徙的自由,但不给不属于这一范畴的“居民”。有些观察家担心,这很可能会产生“欧洲堡垒”的后果,对非欧洲公民的进入和迁入进行更加严格的限制。

  更一般地说,双重公民身份的讨论提出了关于公民身份、定居与个人权利之间关系的问题。这些权利在很大程度上与形式公民身份不相干,就如希厄克所注意到的美国的情况那样,(通过我上面所说的限制)欧共体也将会如此。公民权利、社会权利以及有限程度的政治权利将逐渐给予那些在特定国家生活、工作或退休的人,而不考虑他们的国家公民身份。另一方面,无论如何,民族国家中仍有相当一部分人会认为形式公民身份非常重要,他们希望以此来维持自己与众不同的认同,这种认同是历史传统、长期建立起来的制度和民族文化的结晶。形式公民身份的重要性不仅可以见之于现存的民族国家,而且还见之于“民族国家内部各民族”争取更大自主权或完全独立的各种运动中。然而,双重公民身份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对特定民族国家的情结,而且欧共体一体化进程也许还可以进一步削弱这种情结,即使当前东欧的民族主义和分裂主义运动正此起彼伏。[66]

  从这种讨论中可以看出,形式公民身份与实质公民身份显然引起了非常不同的问题,其中之一涉及民族认同与民族国家(它是政治共同体突出的现代组织形式)的历史作用,另外还涉及生活在共同体中的个体的权利,尤其是社会权利。因此,我们现在应当思考的是公民身份思想是否提供了一个最有用的概念框架,凭借它,可以审视个人权利的发展。也就是说,是否可以构思一个框架,使在任何共同体中生活和/或工作的个体都能享有大量的人权,而不必考虑民族来源和形式公民身份。这种权利框架在不同国家的群体之间必然不同,它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水平(尤其是社会权利),我的讨论主要局限于发达工业社会的范围之内。

  然而,在这些国家本身,权利仍在发展之中。如果把公民身份设想为从公民权利到政治权利再到社会权利的进展路径,就像马歇尔那样,在许多方面的确具有启发意义,但这往往掩盖了这一事实,即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并非一劳永逸地以某种近乎完美的方式建立起来,并进而成为社会权利发展的基础,它们还可以得到进一步的扩展。在工业化国家,包括个人自由、思想和言论自由、财产权以及通过法院获得公正在内的公民权利已经或多或少地以各种形式建立起来了,但有关它们的许多问题至今仍处于激烈的争论之中,例如,它们是否应该具体化为一个权利清单;是否应该包括信息自由的立法;财产(尤其是生产资料)所有权和使用权应该规范到何种程度;对于共同体的所有成员来说,不管他们的经济和社会境况如何,他们不仅在原则上而且在实际效用上都可以平等地获得正义的权利,但需要采取什么措施来确保它。

  工业国家以不同的方式建立了政治民主制,但同时也引起了太多的争论话题:这些国家有多民主?在各种社会和政治态度的表达方面,它们的政治制度和选举体制在多大程度上有效?政府是否应该更加“开放”而更少精英主义色彩?在各个层次的社会生活中,为了鼓励和促进更积极地参与决策制定,民主制是否应该得到更广泛的伸延,尤其是在经济领域?[67]但在思考权利的一般进展的思想时,还应该考虑到,东欧国家社会主义社会直到最近的变化之后才确立起某些重要的社会权利,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则被严重地剥夺了。随着1989年末共产主义政权的崩惯和苏联改革的逐渐启动,基本公民权利和政治民主通过多党制和自由选举的形式得到了恢复或创建,但这些成就也把这些社会带入到这样一点,即如何有效地行使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成为一个更广泛的争论话题。一些国家已经把在促成变化方面起主导作用的社会运动边缘化了,但却出现了新的民族主义、阶级运动和政党。同时,因为一些重要的社会权利是在先前政权的社会政策下(充分就业、低成本住房、公共运输、产假和儿童保育设施)形成的,所以它们或是受到威胁或是几乎被取消了。

  实际上,在所有工业国家,引起最激烈争论的社会权利不仅是在不同发展水平的福利国家中,教育、卫生保健、养老金、失业救济和其他社会援助的现有供给问题,而且是有关社会权利范围的原则问题,以及社会权利在发达工业国家的社会政策和社会性政策[68]中应该处于什么样的位置的问题。假如由公共权威机构提供的话,社会权利是否包括下列方面:足够的住房、就业、某种程度上让雇员参与企业管理以及反对种族起源或性别基础上的歧视等?这些问题明显划分了我前面所提到的政治党派中的左派和右派,但同样也涉及那些关注特殊群体(妇女、靠补助金生活的人、非常贫穷的人、无家可归的人、失业的人和其他人)权利的社会运动和组织。这些群体无疑经受着社会政策所必须处理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但他们的处境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政党和政府的社会性政策所产生的更普遍的状况。

  这些政策是构成、扩展或压缩全部社会权利的一个主要因素,但它本身依赖于对社会的观念和引导政党行动的社会哲学,因为政党或是在政府中或是作为反对派极力影响着事态的发展过程。它们在两个极为重要的方面达到其目的:一是有关经济的结构和运行方面,二是公民与居民应该存在多大程度的平等方面。右翼政党往往把社会看做个人彼此联系的集合体,个人之间主要通过契约性关系联系在一起,就像存在于私人经济领域的契约性关系一样,它们构成了社会关系的基础模式。然而,这种观念也存在不同的表达形式:一种是极端的形式,通过对亚当·斯密著作的选择性阅读而得到启发,就像英国前首相所断言的那样:“根本不存在社会这样的东西”;另一种是更有限的形式,表现为“社会市场经济”概念。在另一种意义上,也总是存在坚持民族国家的重要性而讨厌双重公民身份(也就是说,强调形式公民身份)的倾向。对个人和私人企业的强调很大程度上也必然接受经济和社会的不平等,而且在极端的情况下还会表现出对所谓“依赖性文化”的仇视,尽管战后期间有利于穷人的福利供给已经在不同国家或多或少地减轻了这种不平等。

  另一方面,左翼政党更倾向于把经济看做各种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共的和私人的)的社会生产过程,为了一个国家中的所有人的利益,使他们得到更大的平等,经济就应该得到调节,也必须有某种程度的计划。福利国家被普遍认为是一种重要的平等化机制,但这种机制需要得到其他更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措施的补充,包括对财富和收入征收累进税,以及对某些重要经济领域实行公有制。左翼政党学说的特殊之处在于它认识到生产的社会性,而且为了使所有生活在那些社会中的人过上一种体面而舒适的生活,它还强调社会产品的应然分配方式。

  然而,在战后时期,许多(如果不是全部的话)保守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政党信条都经历了逐步变化的过程,出现了各种中庸的观点,表现在诸如“混合经济”、“社会市场经济”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样一些概念上。结果,左右翼政党之间的对立更不像20世纪初期那么极端了,在许多欧洲国家,这种对立主要起源于战后社会主义政党不断增长的影响以及它们在建立福利国家的基本框架方面所取得的成功。然而,正如马歇尔所指出的那样,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产生更大不平等的趋势,而福利国家则存在着创造更大平等的趋势和意图,两者之间的冲突是持续性的。与杜尔宾在30年代末详细阐述的观点相比较,在许多社会主义政党的政策中,通过其他措施来实现更大平等或者通向长期平等的社会已经更不明显了,尤其是公有制和经济计划方面的措施,两者所产生的社会影响远远超过了广泛的福利服务供应。在过去几十年间,社会主义政党在相当大程度上取消了对公有制和经济计划的承诺,这部分是出于对国家社会主义社会经验的反动,部分是由于各种新信条的影响,这些信条赞美私人企业和自由市场所具有的优点,谴责公有制企业的无效率和计划的不合理性。

  我在其他地方曾把这些信条称为“资本主义的新传说”,如果我们考虑到战后西欧许多国家经济计划和公有制企业所取得的真正成果,那么可以发现,这些信条已经超越了其应有的影响。[69]但是,这些信条也提出了重要问题,例如,公有制应该有多广泛?为了既保持经济部门的最佳效率又减少社会产品的不平等分配,计划与市场之间应该保持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然而,如果我们考虑到对世界范围内的当前和未来人权状况有着深刻影响的其他两个问题时,那么,所有政党和社会运动所面临的情况就更加复杂了:一个是工业国家与第三世界更贫穷、 欠发达国家之间的关系,另一个是战后以来所设想并实施的经济增长对自然环境所造成的影响。

  对于第一个问题,人们可能认为,战后工业社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以低收入和一些中等收入的国家为代价,因为工业国家的经济支配地位使他们能够左右贸易、投资和援助的条件。[70]然而,同样正确的是,在那些更贫穷的国家,统治集团为了自己发财致富,他们制定的政策往往更加依赖于工业国家和跨国公司,从而阻碍了经济发展。同时,在一些国家(当前最为明显的是非洲的一些地方),人口增长的失控也造成困难的提升。[71]自80年代初以来,围绕南北差距(尽管在地缘上有点误导性)已展开了许多研究,[72]但至今仍没出现能够缩小富国与穷国之间差距的有效国际政策,或至少阻止这种差距继续扩大的政策;因为只要这种差距还像现在这么大,世界不同区域之间的人权就会存在总体性的不平等,尤其是社会权利方面。

  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影响引发同样重要的社会权利问题,并在用不同的方式影响工业国家、工业化国家和非工业化国家。通过对l989年革命以来东欧工业化后果的认识,快速工业化的环境成本近来已得到强调,但资本主义工业社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也是非常严重的,尤其是在其发展的早期阶段,这已经为整个第二世界和工业化国家自身所感知。只是在过去20年里,通过生态运动和新兴绿党对传统经济发展观念的挑战,这种破坏才开始得到控制。但是这些运动和政党如果脱离了旧政党的支持也难以维持,而且迄今为止,它们的主要影响也只是通过修改旧政党的政策来更加重视环境问题。

  今天非常明显的是,那种可以被称为公民身份权利的东西——我在一个更广泛的背景下把它称为人权——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之中,持续变化的外部环境(尤其是经济)、新出现的问题和新的解决方案的探询都深刻影响了它的发展。正如我己强调过的那样,在这个过程中,一个主要的、或多或少恒常性的因素是自18世纪末开始,资本主义的经济后果和不平等结构与各种争取更大平等的社会运动之间的彼此对立。在这种由不同利益和价值所组成的 普遍性对立中,起主导作用的仍然是阶级和以阶级为基础的政党之间的冲突,它们作为政策的主要来源试图限制或扩大人权的范围,特别限制或扩大社会不同发展阶段中被看做满足所有社会成员基本需要的集体供给的范围。然而,在20世纪晚期,除了富国与穷国之间、性别之间和种族群体之间的不平等之外,其他不平等也明显比以前更突出了,即使有些不平等与资本主义所产生的不平等存在着部分的联系。

  回顾1949年关于权利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出,这种讨论当时深受一系列特定因素的影响:对战前失业的清晰回忆、贫穷、卫生和教育的缺乏、战争所带来的社会态度的变化,尤其是欧洲社会主义运动所带来的越来越大的影响。在英国,为了克服1930年代的社会邪恶,战后工党政府部分通过建立福利国家的措施,部分通过更加社会主义的措施来达到这一目标,正如杜尔宾所设想的那样,这是为了实现经济和阶级体制的根本性转型。[73]马歇尔的论文具有原创性的贡献,它区分了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探讨了三者之间的关系,并强调社会权利在20世纪变得越来越重要。作为回顾,他的研究可以看做建构了福利国家的某些普遍性原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了后来福利资本主义混合经济的出现,同时还认识到了这种社会形式中平等与不平等趋势之间持续的存在张力。这种张力在70年代后期变得更加尖锐,在马歇尔一版再版的《社会政策》一书(1965年首版,1985年第五版)中,他对福利国家及其问题进行了实质性的研究。在1981年的一篇论文(即“‘福利资本主义的价值问题’再思考”)中,他又回到这一主题,思考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福利之间的关系,并直率地指出,混合经济是“不够的”,尤其是在只注重预防而不是贫困救济的政策领域。今天,马歇尔的公民身份概念 经常被用来强调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重要性,这既是对它们本身的强调,也是对它们作为扩展社会权利的手段的强调,在考虑到东欧共产主义专制统治的崩溃时尤其如此;但我认为,作为崩溃的结果,马歇尔也许根本不热衷于任何彻底恢复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相反,他很可能以一种同情(如果不是批判的话)的眼光看待各种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方案,这些方案的目标旨在建立经济效率与社会正义相结合的新社会秩序,而这正是马歇尔所倡导的。

  无论如何,我正是从这样一个立场出发,按照马歇尔思想的精神对权利的发展作出新的分析,并试图如他所做的那样尽量形成新的概念以帮助阐明进一步发展的可能路径。但在某些方面,正如下面将要表明的,我也偏离了他的研究。第一,通过考虑形式公民身份和实质公民身份所提出的非常不同的问题,我得出的结论是,我们应该在普遍人权的概念框架中探讨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而不是公民身份的框架。我也主张,必须在一个全球视野中思考人权,首要的是在富国与穷国之间巨大不平等的背景中进行考查。而且我更加注意到种族和性别的不平等,他们与其他不平等同时存在,在有些时候和地方,甚至更为突出。同时,我也比马歇尔更强调阶级以及阶级冲突在限制或扩大人权方面所起的历史作用。在同样的背景下我还认为,所有的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的和社会的权利——都是不断发展的,不要认为在某一历史时刻已经达到了其最终和确定的形式。在我看来,人类的社会创造能力与其技术创新能力一样强。最后,在正式建立起来的权利的有效行使方面,我或许比马歇尔更强调经济和阶级因素的制约。从这种视角出发,经济领域的社会主义重建也就被赋予了更重要的意义,因为他将大大减少财富和经济权力聚积在特定阶级手中。

  当今世界的人权状况及其发展呈现出相互矛盾的特征。在许多国家,表现在福利国家制度中的社会权利因为经济衰退的结果而变得更没有保障,在一些情况下还更加依赖与市场力量而不是公共开支。[74]同时,富国与穷国之间的差距已经稳步扩大了,而且,在这个作为整体的世界上,贫穷也在加剧。另一方面,东欧的革命和苏联的持续改革已经确立了基本的公民的权利和政治权利,尽管在这个过程中人们正失去一些珍贵的社会权利。同时,在西欧,欧共体所主张的“社会宪章”显示是力图扩展社会权利的范围。对于整个欧洲来说,在这十年里存在着一个扩大人权的前景,其方式包括我所讨论过的许多新问题。但在我看来,这一前景只有在社会和社会性政策贯穿了一种社会生产观念的条件下才会出现,这种社会生产作为福利(welfare)或富足(well-being)的有计划生产,体现了产品在所有社会成员之间的平等分配。从更长远的方面来说,还需要一些实现社会劳动产品在全球范围内更平等分配的政策,这无疑将不得不面临最令人畏惧和棘手的难题。然而,如果不去面对这些难题的话,解决他们的将是另一种方案,它继续维持这个为混乱和冲突所撕裂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穷困的海洋包围着富裕的孤岛。


[1] Marshall,Alfred:“The Future of the Working Classes”(1873),in A.C.Pigou(ed.):Memorials of Alfred Marshall(1925),London:Macmillan.

[2] 以下随文注释的页码为Bottomore编辑的Citizenship and Social Class的1992年Pluto版的页码。——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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